企業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將獲資助15萬
昨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了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記者從意見中了解到,對企業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建站資助。
意見提到,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享受設站單位同等科研人員待遇,設站單位應與博士后研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按有關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博士后研究期限由設站單位在2-4年內靈活確定,對進站后承擔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的,可根據項目資助期限和承擔的任務及時調整在站時間,最長不超過6年。
大力支持博士后青年創新創業,鼓勵企業圍繞我市重點產業領域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需要,吸引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留淄(來淄)創新創業。優秀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后到我市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等事業單位工作的,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聘用,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可不受單位崗位數額限制,優先予以聘任。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后留淄(來淄)工作的,可按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安家補貼和生活補貼。
博士后在站期間,可直接憑國家、省博士后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介紹信、《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落戶證明材料,到當地戶籍部門按規定辦理落戶手續,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隨遷戶口。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員可憑合同或工作協議確定的在站時間辦理簽證、工作許可和居留手續。博士后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教育部門在全市范圍統籌安排入學。鼓勵各區縣、有關部門和設站單位通過購買社會化服務、貨幣補助或統籌利用公租房、人才公寓等多種方式解決博士后研究人員居住問題。
博士后站的設立與發展以及博士后青年人才的培養,由市人才工作資金予以專項支持。對企業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建站資助,基地經批準設立工作站的,再給予5萬元資助。企業博士后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員,在完成開題報告后,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啟動資金;對獲得國家、省博士后資金資助的,按1:1比例給予配套,單個項目最高配套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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