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條件、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普通類專科:凡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專科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填報我院普通專科志愿。
★藝術類專科:凡參加2014年藝術類專業測試,并取得藝術專業測試合格證書,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考試院規定的藝術類專科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志愿(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考試院規定的普通專科文理最低控制線的藝術類考生,也可按照政策兼報我院普通文理志愿)。
★春季高考:凡參加2014年春季高考、成績達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填報我院志愿。
第十四條 學院錄取2014年新生的基本條件:
1、符合教育部頒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2、參加2014年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
3、身體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學院開設英語課教學)。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 錄取規則:
1、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2、夏季高考錄取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我院為普通高校專科批次錄取院校,錄取時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首先在線上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線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檔,依此類推。
3、錄取線內按報考我院的第一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4、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對于按照國家規定可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與同成績的其他考生同樣對待,無單科成績要求。
6、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依次按高低分進行錄取,分數相同者,參考考生職業技能情況,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7、我院藝術類專業招收美術類考生,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考生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達到山東省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線分數線者,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專業成績平行分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8、征集志愿工作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重征志愿的有關規定組織錄取,對未報我院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9、我院將錄取結果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同時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入學通知書,考生可登錄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我院網站或者直接撥打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10、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十九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按照魯政辦發[2000]68號文規定的標準收取。學院收費標準:文理類專業4800元/年,藝術類專業5600元/年;動漫設計與制作(校企合作專業)、通信技術(校企合作專業)8000元/年。住宿費按省物價局統一規定收取: 800元/年(學院宿舍內設中央空調)。
第二十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生獎助政策
1、國家獎助政策: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國家助學金(4000、3000、20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6000元)
2、學院獎助政策: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學院獎學金(1000-500元);另外,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入校后可直接申請。
3、企業獎助政策:校企訂單培養班均設有企業獎學金,獲獎比例達40%;部分企業在學院設有助學資金,每年為學生提供助學補貼或畢業后返還學費;家庭困難的學生可報考相關訂單班并申請企業資助,畢業后進入企業就業。
4、高分生獎免政策:凡是達到二本(二本B類)錄取線到我院上學并完成學業的文理考生,免三年學費;凡二本(二本C類、三本)錄取線下30分以內的文理考生、藝術類及春季高考達到本科錄取線以上到我院就讀并完成學業的考生,第一學年一次性獎勵3000元。(校企合作招生專業不享受該項政策)
5、出國勤工助學:我院與省人社廳聯合開展國外勤工儉學項目,符合條件的同學可到國外勤工助學,每月收入約10000—8000元人民幣。
第六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院名稱:山東輕工職業學院;證書類別: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 對錄取報到后的新生進行復查和相關科目文化測試,復查過程中,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和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根據《山東省公安廳關于我省大中專(技工學院)錄取本省新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魯公發[2007]289號),自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錄取的本省新生,入學后不再辦理戶口遷移,省外新生可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遷移戶口。
第二十五條 對未經我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院可根據市場需求發展變化,適當進行專業調整并上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二十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輕工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輕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學院聯系、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533—6811618,6811399,6825887,6801126;
傳真:0533-6825887; 咨詢QQ:690656632 郵編:255300;
網址:http://www.silkedu.com;
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查詢。網址:山東省教育廳http://www.sdedu.gov.cn/;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