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陜西榆林待產孕婦墜樓的悲劇,成為全國關注焦點。院方稱,因為家屬多次拒絕實施剖宮產,最終導致產婦難忍疼痛、情緒失控跳樓,且醫院表示有監控證明“那女孩跪求剖宮產”。但產婦的丈夫否認了院方的說法,稱家屬曾先后兩次同意實施剖宮產,但醫院說“快要生了,不用剖宮產”。在警方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事件仍是“羅生門”,但公眾的關注已在向多個維度發酵。
事件中,處于劇烈疼痛中的產婦,自己的意愿是“剖”。在生命降臨的同時,產婦到底會經歷怎樣的疼痛?產婦分娩方式的最終選擇權,究竟掌握在誰的手里?

生孩子到底有多痛?
有人“連綿不絕一望無際”
生孩子有多痛?人們常常用“每個女人都是這么過來的”來搪塞,然而事實上,每個親歷過生產的女人,她們的感受都千差萬別。至于究竟有多痛,恐怕是旁人尤其是男人難以想象的。
“每個人對疼痛的耐受程度不同,孕婦也是一樣。”一位婦產科專家表示,每一位孕婦能夠忍受的疼痛程度都不一樣,“有些孕婦已經到達產房,快要臨產了,可能還沒有多大的痛感;而有些孕婦宮口未開,還沒有進入正常的產程,但已經疼得受不了了。”
果殼網主筆游識猷不久前剛當了媽媽,她親身經歷了“連綿不絕一望無際的痛,觸景生情輾轉反側的痛,全神貫注無暇他顧的痛”。能撐下來全靠著一個信念——醫生說撐到開三指就可以上鎮痛了。在花費1200元使用了電擊治療儀后,她終于挺了過來,感受是“在分娩時使用鎮痛藥鎮靜劑吸入劑局部麻醉區域性神經阻滯是非常有效且受循證醫學支持的做法。經皮神經電刺激療法則屬于‘證據不足,不足以判斷這種分娩鎮痛技術是否真能起效’”。
焦點探討
誰是“怎么生”的決策人?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在這一事件中,很多人都產生了這樣的疑問?選擇哪種分娩方式,到底誰是“第一決策人”?產婦?家屬?還是院方?
其實,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病例書寫基本規范》等法規都明確規定,對自己身體有處分權的只能是患者,而非家屬。之所以出臺“家屬簽字”制度,是為了滿足患者家屬的知情同意權。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能征得患者本人意見的時候,醫療機構必須征得其同意,同時也應當征得家屬或被授權的代理人同意。但別忘了,代理人的作用仍然是獲得知情權。《病例書寫基本規范》規定,對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知情同意書。只有在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能力、無法征得其同意時,醫院才應讓患者法定代理人簽字。而且,《侵權責任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病例書寫基本規范》均規定,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而在現實操作中,一些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對“手術簽字”制度狹隘理解、機械執行,加之院方為了撇清責任,認為即便是患者完全有能力,也必須要家屬簽字同意才能實施救治,這是不對的。
關于此次事件,南京大學法學院邱鷺風教授表示,產婦家屬有莫大道德瑕疵,該被譴責。但是醫院也應承擔部分責任。因為在產婦自身清醒的情況下,就該讓產婦自己簽字。人身權是專屬權利,夫妻人格并不合一,這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所以《侵權責任法》的醫療損害賠償方面,并沒有授權醫院剝奪產婦自身的生命和健康決定權。需要丈夫決定的情形,只能是妻子神志不清的情形。發生這種悲劇,在法律上,家屬完全可以要求醫院賠償,至少女方父母可以。
此次事件,具體內情及最后的責任認定,尚待權威調查;但必須向公眾普及的法律常識是:身體處置權、手術簽字權,首先屬于患者本人。
(據《現代快報》、《華商報》、澎湃新聞、果殼網)
●濟南論“生”
一般由產婦本人決定
需產婦和家屬兩方簽字
陜西榆林待產孕婦墜樓的悲劇迅速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濟南的醫院在孕婦是剖宮產還是順產的問題上,相關處理流程是怎樣的?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什么情況下選擇剖宮產?
“我們一般在孕婦38周左右時,開始對胎兒大小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建議其順產還是剖宮產。”山東省千佛山醫院婦產科副主任張志偉說,評估胎兒大小的準確率達到80%以上,所以孕婦什么時候生、怎么生,基本上提前就能知道情況和確定分娩方案了。
什么情況下選擇剖宮產?濟南市婦幼保健院產科專家告訴記者,這需要醫生的專業評估,一般剖宮產手術分為絕對和相對兩種。
“胎兒胎心不好,頭圍和孕產婦骨盆大小不相稱及由于各種原因發生胎兒宮內急慢性缺氧的等都需要剖宮產。”該專家說,絕對手術就是說必須要剖宮產,順產生不出來。還有一部分產婦,從評估上建議其嘗試順產,但在順產時如果不順利,也會建議其再行剖宮產。比如有的胎兒臀圍朝下,有的孕產婦胎膜早破等等。
拒絕手術的家屬,經勸說也會簽字
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高齡產婦也隨之增加。張志偉說,在臨床中會出現一些狀況,比如有些媽媽一心為了生二胎,在頭胎時堅決拒絕剖宮產;有的孩子比較大,順產下不來,還在堅持順產。張志偉說,這時產婦千萬不能為了順產而堅持,有手術指征的時候必須要顧慮到大人孩子的安全。
“剖宮產手術是否實施,一般是由產婦本人來決定。一般情況下術前協議需要產婦和家屬兩方簽字,主要是怕術中出現特殊情況。”張志偉說,如果遇到產婦必須要剖宮產,否則確實有可能引發危險的情況下,他們會和產婦及家人溝通。在他本人的臨床經驗中,95%以上的家屬和產婦都是配合醫生建議的。極少數會拒絕剖宮產手術簽字,“讓產婦再使使勁”,但考慮到產婦和孩子安全,最終也會簽字。
據統計,2011年山東平均剖宮產率達45%,個別醫院甚至超過80%,遠遠高于15%的世界平均水平。往年千佛山醫院的剖宮產率能達到50%,2016年剖宮產率降到40%多,是因為二孩政策的放開,第一胎大家還是會選擇順產。因為第一個孩子順產,第二個孩子順產就很順利。
(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