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記者獲悉,濟南賢文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茗美花園項目,違規認籌435萬元,被全市通報,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辦理預售證,并退還認籌款。
11日下午,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對濟南賢文置業有限公司違規認籌行為處理意見的通報》。《通報》稱,濟南賢文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涵源大街北側、賢文路西側的茗美花園,在未辦理預售許可的情況下,收取29戶購房者認籌款,共計435萬元。此行為嚴重違反了《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有關規定,擾亂了濟南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因此,濟南市建委責令濟南賢文置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規行為、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該項目預售許可辦理,退還所收認籌款,同時給予全市通報批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不良行為檔案,將其無證認籌行為移交市城管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濟南市建委表示,各地房產企業要引以為戒,認真遵守商品房銷售規定,嚴格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自律,規范行為,守法經營,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對于蓄意違規、影響較壞的開發企業,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公開曝光、嚴肅處理。
2016年9月28日,濟南市發布《關于保持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強化商品房預(銷)售行為監管條例中,明確指出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不得以電商團購、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
此后,濟南加強了對違規認籌現象的打擊力度,不少開發商也被懲處。像今年年初,濟南景洪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酈水嘉苑項目,自2016年以來,以借款的名義共收取認籌款18750萬元,同時捆綁銷售車位、地下室,被通報批評。
濟南市建委相關負責人提醒購房者,遇到相關違規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魏新麗 實習生 孫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