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1月2日訊 近日,從廣州開往江西的一列高鐵上,一位父親當眾對女兒“又親又摸”、疑似猥褻的事件引發輿論關注。隨后,南昌鐵路公安局發布通報稱,這位父親的行為不構成猥褻違法。但對于警方的通報,大多數網友并不贊同。那到底這位父親的行為有沒有構成威脅?大眾網記者通過有問線上論壇咨詢了多位法律界人士。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學者、廣東省律師協會政府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委員陳一天說,要認定猥褻兒童,必須要考慮三個方面,一是雙方之間的關系,二是行為的必要限度,三是是否具備追求性刺激或者性滿足的主觀意圖。首先必須要明確猥褻的行為有哪些,實踐中一般包括摳摸、摩擦、舌舔、吸吮、親吻、撫摸、摟抱、手淫等非性交的肢體接觸行為。在網上流傳的視頻中,父親多個行為符合猥褻行為規定的肢體接觸行為。對此,陳一天表示,像摩擦、親吻、摟抱等行為,在傳統倫理道德的影響下,發生在親屬、熟人之間、長幼之間都會被廣泛的認為是正當的情感表達,且難于認定行為人具有追求性刺激或者性滿足的意圖,應屬情節顯著輕微,不被認為是犯罪。如果這些行為發生在陌生人之間,雖然情節輕微,或者彼此之間沒有實施這些行為的道德基礎,則會被認為構成猥褻。

  陳一天說,以本案為例,這位父親在大庭廣眾之下,親吻、摟抱、又把手伸進自己女兒的衣服內撫摸,但如果不針對性敏感的部位,也很難被認定為具備追求性刺激的目的和意圖,進而難以被認定為違法犯罪行為。

  同樣,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教授吳鵬飛表示,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對猥褻罪的規定,這起事件符合猥褻罪的主體要件、客體要件、主觀要件,但從已有視頻披露的信息來看,該女童父親的摳摸、親吻等行為是否是基于“其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很難來判斷。而且基于東方特殊的文化傳統,親子之間的一些行為應該置于特定文化背景下考量,而不能完全脫離當事人所處的文化氛圍。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管部副主任、研究員洪明也認為,對于發生在家庭里尤其是父女間的這種所謂的性侵猥褻的認定,要慎之又慎。“社會更重要的任務是加強家庭建設,需要教育父母能夠意識到,親子肢體行為的分寸和私密空間的邊界?!焙槊髡f,從兒童發展的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來說,對于有些父母的無意行為或者是某些不當行為,應該以提醒為主,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才要嚴懲不貸。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像猥褻兒童的受害者大多數是未成年人或者是受監護的弱智成年人,他們欠缺相應的行為能力。因此,即使存在猥褻的情形,由于此類受害者的意識能力欠缺,導致他們在維護自身利益上的能力也欠缺。

  對此,吳鵬飛建議,應該設立一種特殊的保護制度來作為兒童或者受監護人的“利益代表者”,由他們出面代為維護此類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大眾網-山東24小時客戶端記者 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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