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在濟南市章丘區翡翠東郡小區,一輛救護車進小區時被阻,急救人員只能搬著擔架走進小區。小區居民表示,小區規定只能從北門出南門進,但患者家緊挨著北門,救護車要從北門進,但保安一開始沒開門,過了幾分鐘才給開的。對此保安稱是為了向領導匯報,否則會被扣錢。
該小區物業回應,單進單出是為了小區道路暢通,但對于急救特殊車輛是放行的,確有規定保安需要向隊長匯報,當時所有時間加起來用了4分鐘左右,規定匯報目的是為了防止有迎面車阻礙交通。但保安做法確有不當之處,已經辭退。
視頻曝光:
救護車進小區,被攔在大門外
近日網上流傳一段視頻,并配文稱在濟南市章丘區翡翠東郡小區,有一輛救護車想要進小區,但是保安卻不給開門,還要按照規定讓救護車繞到另一個門。從視頻中記者看到,一輛救護車被攔在小區大門的欄桿外,一名急救人員下車了,但是門衛沒給開門。后來有一名急救人員拍欄桿,試圖用手掰開起落桿,但是無濟于事。
事情發生在上周六上午,記者來到事發小區核實情況,居民表示確有其事,不過最后救護車還是進來了。居民王女士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上午,自己從五樓家中聽到救護車的響聲,趴到窗戶上一看,是一輛救護車停在了北門,“我看到欄桿門一直沒有打開,有兩名急救人員拿著擔架就開始往小區內走,大概有幾分鐘的時間,欄桿才被打開,救護車這才開了進來。”
王女士告訴記者,小區的馬路是單行線,物業有規定車輛只能從南門進北門出,救護車可能覺得病號的家靠近北門所以才從北門進來,“38號樓就緊挨著北門,我看救護車進來就停在38號樓附近。”
還有居民稱,當時有一些居民正好路過北門,得知情況后譴責那名保安,門這才被打開,“聽說事后有人將這件事情發到業主群,物業工作人員卻回應‘只因為是輛寫著120牌子的就是救護車?總得核實一下……’,有人打抱不平還被踢出了群。”
保安辟謠:
需先請示領導,否則會被扣錢
據了解,當時值班的保安姓李。有媒體報道,事發后當事保安稱,物業有規定北門只能出不能進,如果被監控拍下來,會被罰錢,需要請示保安隊長,自己給隊長說完就立馬放行了,不過,這名保安還說,自己不認識救護車,并且救護車上剛開始下來的急救人員態度還挺好,但當自己說打電話請示一下讓不讓進后,后來下來的人說話很沖,說什么延誤了搶救時間就讓保安負責。保安隊長表示,自己接到電話后第一時間便進行了處理。
昨日,記者走訪事發小區時,另一名門衛保安告訴記者,他們在上崗前就知道,120、110以及運鈔車是一定要放行的,一開始那名保安沒讓進來的原因聽說是那輛120車上的人態度不好。
對于保安的言行,居民表示太死板,應該學會變通,雖然對小區車輛規定是北門出南門進,但這是關乎救命,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些急性病,一分鐘搶救不及時人就可能沒了,不應該這么做。”還有小區居民稱,有一年自己搬家時,如果從北門進離家更近,從南門的話會很繞,但是保安就是不同意,后來想想繞點就繞點,不過救護車救人性命,這種事情可不能等。
物業回應:
言行確有不當,保安已被辭退
小區物業為北京中實杰肯道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一名王姓經理告訴記者,其實保安都知道120是可以從那個門進來的,但保安打電話匯報是因為物業確實有相關規定,120急救車進來需要第一時間給保安隊長打電話,“不過規定的目的是因為小區道路是單行線,有車進來屬于逆行,保安隊要第一時間了解路況,安排工作人員查看是否有迎面逆行來車的情況,另外就是要了解車子是要去哪個位置,如果是去南區那就是從南門進,去北區就從北門進。”
這位王經理還表示,萬一如果有迎面而來的大車,因為是單行,那么120的車就沒法進去,另外,車子進去之后,保安也得上前幫忙抬人。“120急救車來了,必須要向隊長匯報,不止這一輛,所有的120急救車來了都是這樣處理。”她還告訴記者,當時救護車要到38棟附近,急救一位老人,據說是不小心從凳子上摔了下來,保安他們都幫著抬人了。
王經理表示,那名保安確實有不當之處,已經被辭退,小區的保安是外聘的,并非物業員工,處理120、110緊急情況是保安上崗之前務必進行的培訓。“當時120來了,保安至少出來看一眼先讓車進來,他卻坐在值班室里打電話,這確實是個錯誤,我們對這塊以后要多改進一下。”
120質疑:
耽誤搶救患者,責任由誰來擔
對于小區單進單出,王經理解釋稱小區是2010年交房,共有76棟樓,分南區和北區,目前小區共有業主3545戶,但是地下車庫不到1400個,車位嚴重不足。因此,有些業主有車位,而很多業主沒有車位。鑒于這種情況,小區從3年前就開始實行單行道,并規定南門進車北門出車。王經理說,“這一次從救護車到小區門口,再到放行進來,前后不超過四分鐘,也就是打電話的時間,再加上保安說話也不合適,120的工作人員可能因為救人著急,情緒也比較激動些。”
據了解,老人已經67歲,住在38號樓,目前已經從章丘區醫院轉到了圣井醫院。
對于此事,記者采訪章丘區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救護車允許闖紅燈,就是為了以最快的時間,最短的距離,搶救生命,“我們的救護車就是在第一時間搶救生命,當時還開著警報器,他們耽誤幾分鐘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耽誤幾分鐘不是延誤救護車的時間,是耽誤患者的生命,耽誤搶救的時間。”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接到求救電話后,需要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將患者從死亡線上拉回來。萬一耽誤搶救患者,誰能擔得起這個責任?
律師說法
延誤搶救致嚴重后果 保安需承擔民事賠償
記者咨詢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邱洪奇,他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這些特殊車輛在執行任務時是享有最高道路“特權”的。
他還告訴記者,“不管是保安,還是物業都應該第一時間配合急救車救人,對于保安公司或者物業公司規定的北門只準出車是不適用于急救車的,如果因為保安耽誤時間,影響病人生命甚至造成死亡,保安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來源: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