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致兩死三傷重大命案二審開庭!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履職
“本案造成兩死三傷的嚴重后果,依法沒有從輕處罰的理由;對被害人家屬造成難以平復的心靈創傷,給當地群眾帶來極大精神恐懼,依情也難以寬恕。”12月28日,張建國故意殺人上訴案在江蘇省宜興市開庭審理,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劉華出庭履職,發表出庭意見。當天擔任審判長的是該省高級法院院長夏道虎。


據悉,該案是司法體制改革以來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帶頭辦理的首例重大有影響死刑上訴案件,也是該省省級院法檢“兩長”第一次同庭履職。

張建國在宜興市太滆百貨經營商鋪多年,因受到城管執法人員管理而心懷不滿,又因經營、生活瑣事與相鄰店鋪的錢某一家多次發生矛盾而心存積怨。2017年5月16日,張建國在店鋪前占用人行道售賣粽葉,城管執法人員對其勸導后,張建國仍繼續違法占道。在城管執法人員依法暫扣粽葉后,張建國拿出尖刀,對正在執法的孫某(歿年24歲)、呂某進行捅刺。隨后,他持刀沖入錢某店鋪捅刺錢某,在錢某逃出后,他又捅刺錢某母親邱某,而后不顧群眾阻止,追趕捅刺錢某父親(歿年70歲),在其倒地后仍繼續捅刺。隨即張建國逃離現場,于當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今年6月13日,無錫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建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人13萬余元。張建國以被害方具有過錯、案件應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量刑過重等為由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針對張建國的犯罪行為是否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城管執法是否存在一定過錯、原審判決量刑是否過重等庭審重點,劉華進行了有針對性的答辯,并代表檢察機關發表出庭意見,指出該案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足以證明上訴人持刀殺人致兩死三傷的犯罪事實。張建國犯罪后果極其嚴重,雖系初犯,能基本如實供述罪行,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建議法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鑒于該案是一審判處死刑的案件,案情重大,江蘇省高級法院將擇日作出二審判決。
據了解,江蘇省三級檢察院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今年1月以來,已辦理公訴案件4856件,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281件,列席法院審委會會議3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