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我幫了,你們看著辦!”

  “看著辦”,這句話成了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東城街道王西村委會原主任程立強索取巨額好處費的“秘笈”,但同時,也把自己送進了牢房。

  2018年4月,因在監管村自建公寓式住宅施工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索取和收受賄賂240余萬元,程立強被黃巖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2018年7月,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情還要從2017年說起。當年4月,在對臺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審計時發現,程立強及其家屬涉嫌插手、壟斷該村公寓式住宅工程的建材供應,獲取非法利益。根據審計移交的線索,黃巖區監委隨即成立核查組進行初核。

  “鋼筋是程某平提供的,沙子是程某德提供的……”核查組通過走訪,了解到程立強不少親屬都參與了建筑材料供應,遂決定和這些建材供應商們見面。

  “我經營建材多年,村里采購建材,同等條件下自然要考慮村內的經營戶,都是自由買賣,并沒有做違法的事。”建材供應商之一、程立強的弟弟程某平這樣回答。在調查中,參與建材供應的程立強其他親屬也都給出了類似的回答。

  隨后,核查組又找到工程承包人了解情況。“程主任是施工管理負責人,工程款撥付要他簽字,在村里又很強勢,和他搞好關系,可以減少很多麻煩。”“為了和他搞好關系,我們還經常到他開設的KTV消費捧場,建材也通過他家人采購。”幾個工程承包人說。

  這些交易,難道都是自愿公平買賣嗎?在外圍排摸中,初核組了解到,該工程是多人合伙承包,中途入伙的陳某某和程立強走得很近。

  核查組隨后調取了陳某某相關銀行流水,發現其賬單上先后有多筆大額資金轉賬記錄。在確鑿證據面前,陳某某很快交代了幫助程立強索取、轉交好處費的經過。

  原來在2014年6月,王西村住宅建設工程完成打樁時,程立強便找到工程承包商盧某某等人,稱其在堆土中幫忙省了數百萬元,讓他們“看著辦”。迫于程立強的強勢,加上工程款需要其簽字才能支付,后經協商,承包商按照每立方米10元的標準支付好處費。為掩人耳目,程立強授意把好處費包裝成“打樁款”,轉到同是承包商的陳某某賬戶上,再由陳某某取現轉交給他,程立強以此方式先后三次收取好處費共100萬元。

  另經查明,2015年9月至10月,程立強又授意陳某某,把某花崗巖供應商介紹給村里的承包商,并以威脅終止施工協議的方式,強迫承包商以高于市場價的標準采購花崗巖石材,之后又通過陳某某向花崗巖供應商索要回扣145萬元。

  來源:新銳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