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店主怒砸城管數十根黃瓜 城管“教科書式執法”

  女店主違法占道晾曬黃瓜,城管勸阻無效后上前收攤,竟遭到女子的謾罵和打砸。。。。。。最近,發生在江蘇無錫宜興的一段視頻火了。

  事發宜興市官林鎮,當天下午,一名沿街的女店主占用人行道曬起了黃瓜。

  官林城管中隊執法隊員薛仁旺發現后,先后三次勸說都無效,就開始幫她收拾,將晾曬物品拖至店門口區域。

  沒想到女店主情緒一下子激動起來,不停辱罵、拖拽,還拿起拖把用拖把柄打、戳薛仁旺。

接著她甚至用晾曬的黃瓜瘋狂砸向薛仁旺,嚴重阻礙執行公務。接著她甚至用晾曬的黃瓜瘋狂砸向薛仁旺,嚴重阻礙執行公務。
為了防止事態升級,薛仁旺從頭都保持著克制,全程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為了防止事態升級,薛仁旺從頭都保持著克制,全程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事后,薛仁旺表示,作為執法人員就該保持理性,“我們主要是為群眾服務的,不能和群眾鬧矛盾,也不能被群眾的情緒影響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接到報警后,官林派出所依法傳喚該女子華某接受調查。接到報警后,官林派出所依法傳喚該女子華某接受調查。

  經詢問,華某對占道亂晾曬,并阻礙城管隊員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最終,華某因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文明城市離不開城管的規范執法,更離不開市民們的理解和包容。

  來源:江蘇新聞

  責任編輯:祝加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