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天降菜刀”案追蹤:嫌犯平時人緣不錯,鄰居難以置信
7月17日下午,記者再次探訪濟南市匡山琪鑫苑小區“墜刀案”事發居民樓,嫌犯葛某所住的801房間一直大門緊閉。鄰居稱,葛某為人和善,不太相信他是扔菜刀的肇事者。另有知情者稱,葛某與妻子感情不和,他們平時也會吵架,不過不會嚴重到往樓下扔菜刀的程度。

事發樓北側是一個小廣場,聚集著不少老人和孩子。一位老人路過事發樓時一直抬頭往上看。“誰知道樓上還會掉什么東西?要是砸到孩子怎么辦?”這位老人說,她在得知天降菜刀的事后每天都提心吊膽。
“雖然沒傷到人,但這件事的性質太惡劣了,菜刀傷到老人和孩子怎么辦?”事發居民樓一位居民說,如今她進出小區單元門時都會快速通過。
嫌犯家門緊閉,鄰居不信他會扔刀
葛某所住的801房間一直大門緊閉,鄰居稱最近幾天沒見過他。“他為人和善,和我們見了面都會打招呼,怎么可能是他?”有鄰居說,葛某自2014年就入住該小區,與妻子育有一個男孩,好像已經上學了。
一位知情鄰居稱,葛某在某4S店賣汽車,妻子也是上班族。“之前他倆跟父母住在一起,當時分開時都舍不得。”一位鄰居說,葛某夫妻倆與葛某父母關系不錯。有位與葛某父母關系較好的老人稱,葛某母親常夸有個好兒媳,因為兒媳常給她買衣服、叫外賣。
既然葛某人緣不錯,那他為啥還會向樓下扔刀?“夫妻倆感情不和了,啥事也能做出來。”有知情者稱,葛某與妻子感情一直不和,之前多次爭吵,事發當天也激烈爭吵過。
肇事者被刑拘,居民看法不一
“往樓下扔刀性質惡劣,從某種程度上這就是謀殺。”一位居民說,葛某應該受嚴懲。還有人稱,葛某不僅要被刑拘,還要公開向所有居民道歉。不過,也有居民稱警方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葛某刑拘的處罰過重,“畢竟沒傷到人,而且誰都會犯錯,只要改正就行。”
律師解析
以“涉嫌尋釁滋事”立案
為何改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為什么警方在7月15日的通報里是涉嫌尋釁滋事立案,今天又說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了呢?”有細心的市民注意到,警方7月15日與17日兩次通報中,針對“天降菜刀”涉及的罪名有所差異。這到底是為什么?
山東嘉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良玉對此解析說,警方初期之所以以涉嫌尋釁滋事立案,一般是基于當時掌握的情況,后來隨著調查深入,更多證據得以補充和完善,涉嫌的罪名越來越明晰,方向感更加明確,便有了更為準確的罪名。本案中,便是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由將嫌疑人刑事拘留。隨著司法程序進展,接下來就是檢察院批準逮捕、公訴,法院審判環節。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跟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并列,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與此相關,還有個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比如有證據證明,窗臺邊放了一把菜刀,嫌疑人不小心把菜刀碰落窗臺,導致菜刀墜到樓下。”劉良玉說,從槐蔭警方通報的情況來看,對嫌疑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辦理刑事拘留手續,應該是排除了過失這個情節。
網友熱議
抓住兇手大快人心
余味軒:很多時候,對于高空墜物,傷人的追責往往處于難以追究的尷尬局面,這次警方干得很漂亮,短時間內破案,開啟了高空墜物追責的先例,贊一個!
在路上:到牢里去解決情感糾紛吧,你這幾把刀如果造成人身傷亡,又會造成多少家庭支離破碎。
先轉轉:不能把自己的情緒建立在別人的安全之上。
超越永無止境:太混蛋了,想想就可怕,幸虧沒人受傷!
捌叁肆壹:建議讓這個人站到樓下,該小區住戶每人在頂樓往下扔東西,砸到算倒霉,就不用判刑了。砸不到再判刑也不晚。
詩酒趁年華:真不是玩意兒,萬一傷到人就麻煩了。
懂個么:公德心的缺失,道德的淪喪。
魚漁愉:一定要嚴懲,這是典型的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我是不是那個我我我:30多歲的人了一點數沒有,還能因感情糾紛就往樓下扔刀?
L.free:有些人的情緒自我管理真是不如小孩子,太危險了,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韓胖胖:是因為感情有了“糾紛”導致不想活了就動了菜刀?然后激動了就扔?你不想活別人想啊!不往自己身上扔往樓下扔是什么毛病?!
沐春風思飛揚:支持公安機關,狠查高空拋物。
連連看:為槐蔭警方點贊!你們辛苦了!嫌疑人的行為太恐怖了!危害性極大!必須依法嚴懲!
石中玉:普法教育高空拋物違法,是犯罪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人人都有點愛心,這個社會就更美好了。
baby:活該,你真以為能逃得了?小區里都是老人孩子進進出出的,多危險!
(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