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高新區環保局發布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淄博燁達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存在揚塵污染問題, 淄博燁達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罰2萬元。

  經查實該公司2019年8月20日現場檢查時,公司運輸傳送皮帶部分有損壞情況,密閉不嚴,存在揚塵污染問題,污染環境。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五)的規定,淄博高新區環保局對其處以罰款2萬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馬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