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高新區一公司工地接二連三丟失鋼板、鐵架子甚至路基箱,損失幾十萬元,警方大量調查摸排后,鎖定了盜竊嫌疑人,原來是本公司員工雇吊車監守自盜。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日前,高新區警方接報警稱,該公司安排工人放置于某在建工地內的三塊路基箱被人盜走,價值十余萬元。根據報警情況,三塊路基箱重約7.2噸,必須得通過專門的運輸車輛才能移走。民警提取周邊以及現場監控,發現案發時間段為深夜,證人很少,僅有建筑工地塔吊有監控,但距離非常遠,影響模糊,民警只看到了兩輛類似吊車的影子。民警又從報案人的描述中了解到,案發當晚只安排了一輛隨車吊對現場物品清理,但現場出現兩輛隨車吊,另一輛又是從哪里來的呢?根據現場施工人員回憶,另外一輛隨車吊顏色為紅色或者黃色,因現場影像模糊,無法對車輛顏色車牌等信息進行辨別,民警隨即對案發周邊監控進行調取,對相關路段走訪排查。

經過辦案民警大量的走訪摸排、分析研判,最終確定車牌尾號為0000的車輛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城陽區上馬街道一停車場找到了該車輛。該車輛車主到案后,對其運輸路基箱的事實供認不諱,并稱該系受谷某某雇傭,民警找到谷某某,其承認了雇傭吊車司機盜竊路基箱的事實,并且從谷某某的供述中得知,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盜竊工地的鋼板材料。最開始一次是和其他工人合伙并聯合3名社會人員共同實施盜竊,偷取工地3塊鋼板賣給廢品收購站,獲利2萬元,每人分得2000-5000元贓款不等;嘗到甜頭后的谷某某在第一次作案5天后,再次籌劃實施盜竊,但是這次他不再聯合這么多人,只找了一個隨車吊司機,伙同該司機竊取工地鐵架子4個,變賣廢品后得贓款7100元。成功實施兩次盜竊后,谷某某的膽子越來越肥,最后一次,他不再聯合任何人,自己單打獨斗,只是花了500元錢雇傭了車牌尾號為0000的吊車車主,利用工作之便將工地內的三個路基箱盜走,變賣廢品后獲得贓款14400元,全部歸為己有,這些贓款被其用來還信用卡和日常消費,也就在這一次谷某某被警方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