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上午,交警六大隊民警來到轄區的威海拓展纖維有限公司,為該公司職工現場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
在現場,大多電動自行車在經過外觀檢驗、拍照、登記后能如愿領導號牌,但也有部分車主因為丟失合格證、發票,或因車輛被改裝過而無法進行登記掛牌。
目前,威海全市共有58個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點,免費為群眾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號牌制作費用由同級財政承擔。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的單位和企業,可預約登記、上門服務。另外,申請臨時號牌的,可通過關注“威海車管”、“威海車管在線”微信公眾號,登錄“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提交相關申請資料,自助申請號牌,可到登記點現場取牌,也可自費郵寄到家。
交警部門再次提醒——
電動自行車掛牌的重要時間節點:
1、集中登記掛牌時間: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結束。
2、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辦理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放業務。
3、2020年6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過渡期臨時號牌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過渡期內廣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將分三種情形辦理:
(一)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二)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具備腳踏騎行功能,且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三)對不符合上述兩類情形的電動二輪車(電動摩托車除外),實行備案登記,發放臨時號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不予登記掛牌電動自行車的情形:
(1)車輛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的;
(2)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
(3)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缺失、鑿改的;
(4)屬于電動二輪摩托車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
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所需提交的資料:
1、辦理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需要現場辦理,應攜帶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并現場交驗車輛;
2、辦理臨時號牌,可網上自助申領或現場辦理。車主通過微信公眾號自助申領的,填寫車輛和車主信息,自助上傳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整車編碼、車輛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驗車輛。
資料備齊全,現場即領牌;照片齊全有效,足不出戶,號牌郵寄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