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7日,記者了解到,為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含完全中學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初中部)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規范教育秩序,維護廣大適齡入學兒童權益,營造良好教育生態,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了包括嚴格招生政策、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優化招生工作流程、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嚴禁違規行為五項具體內容。
《通知》稱,各地要持續擴充城鎮義務教育學位資源,加大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力度,加快推進已建成學校投入使用,持續化解大班額問題,2020年底前56人以上大班額基本消除,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要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
各地要繼續嚴格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
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分班考試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實行100%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鞏悅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