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買奔馳車不到半年空調不制冷 奔馳方:每輛車是有故障率的
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5日訊 近日,在濟南做生意的烏先生向閃電新聞記者反映稱,自己剛買不到半年、價值50多萬的奔馳車空調壞了:車平時幾乎沒開過,也從來沒有打開過制冷裝置,剛買的新車怎么會出現制冷故障呢?隨后,烏先生聯系到了當初購車的濟南之星奔馳4S店。
買新車不到半年 才開2000多公里,空調卻不制冷
據烏先生介紹,出于公司接待客戶的需要,自己于2019年12月份在濟南高新區鳳凰路濟南之星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2019款E300L運動版奔馳車。裸車、購置稅、各類保險等加起來一共花了50多萬元。提車之后,車輛一直停放在地下車庫中,平時使用次數寥寥無幾,“因為還有其他的車輛,平時用的頻率不高,也就是用過幾次。”烏先生表示,買車半年來,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聊城,平時的話,只在濟南市區范圍內使用,截止到目前,車輛里程數為2000多公里,在此期間也并未注意到車輛有問題。
但是就在剛剛過去的五一期間,烏先生從外地出差回濟,恰巧有事外出需要開車,“那幾天天氣比較熱,我就開了空調,后來我發現這個空調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意識到空調制冷設備出問題的烏先生便向當初購車的濟南之星奔馳4S店反映問題,“我到了4S店,當時售后的接待人員就打開發動機蓋去摸了制冷系統,他發現是不涼的。”
接下來,售后人員便將車輛開到車間進行了檢測,“當時他說空調里面的氟利昂基本漏完了,后來他又打壓打了650,加了熒光劑作為標記,看看到底哪里漏。”

烏先生所買車輛
進行完上述檢測操作之后,售后人員給出了檢測結果和建議:“來的時候是制冷劑偏少,壓力低,添加了制冷劑和熒光劑,這個制冷就正常了,現在打壓測試沒有發現泄漏,接下來建議使用觀察,或者留廠觀察。”
但是烏先生對此回復卻并不滿意,據他回憶,當時售后人員對車做出了初步的判定:一種可能為車輛出廠的時候沒有充滿氟利昂,第二種可能為氟利昂充滿了,但是后來泄漏了。
烏先生是質疑這兩種可能性判定結果的,他認為,無論是哪一種都說明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第1種可能,如果說是出廠就沒有充滿(氟利昂),那么這是一個不合格的產品,為什么要讓一個不合格的產品出廠?再者,是出廠之后泄漏了,那么更加說明這個車是有嚴重的質量缺陷。”

濟南之星奔馳4s店
針對車輛出現的氟利昂泄漏問題,銷售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就像防凍液、水箱里的水,還有日常的氣壓,包括氟利昂,都是易消耗品,都會越用越少的。”
聽完銷售人員的解釋,烏先生并不認同,“說話太不專業了,現在我們每家每戶都會買汽車,從買到整個使用,一到三年到五年,我們有多少用戶是需要經常把汽車開到4S店加氟的,我相信這樣的事情應該不會有太多,我對他那個說法是相當不認可的。”
為此,閃電新聞記者也咨詢了專業人士。汽車空調冷媒(氟利昂)的加注并沒有固定的周期,主要是根據汽車制冷效果好壞來判斷是否加注,一般汽車空調沒什么問題,在3年內是不需要加冷媒的,所以像烏先生這樣,僅僅不到半年空調氟利昂就耗盡,確實并不常見。
車主:退車 奔馳方:不符合退換條件 可走索賠
“剛買才幾個月的新車,從來沒有打開過空調制冷裝置,就出現了制冷故障,這個車是不是本身就有問題?以后還會不會出現其他問題?”烏先生對車的質量問題充滿顧慮,他向4S店提出了退車的要求。奔馳方表示,車主心情可以理解并可以進行補償及維修,但是由于烏先生所購車不符合三包法規定(法律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且已超過退車期限(60天),故不符合換車條件,烏先生退車要求被拒絕。

據烏先生提供的銷售合同顯示,在保修期間,如由于車輛質量問題,甲方提出退、換車的要求,則需要提交經生產商授權的檢測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證明車輛的質量有缺陷,已不具備再維修的可能,或退、換車輛符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濟南之星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方可接受。

烏先生向記者反映,考慮過進行第三方檢測,但是目前市場上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很少,還并未對車輛質量問題進行鑒定。
截至記者發稿前,烏先生收到了濟南之星奔馳4S店車輛的最新檢測結果:空調氟利昂泄漏是由于蒸發箱出現輕微滲漏導致的,依據廠家保修政策,建議烏先生更換配件。
為什么蒸發箱會出現滲漏,不到半年就出現滲漏是否正常呢?對此,記者聯系到奔馳4S店,奔馳方表示:“汽車區別于其他的商品,零部件特別多,每輛車是有故障率的,零件也難免會存在瑕疵的情況,在三年質保范圍內都可以為顧客提供保修服務。”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