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有再一再二,沒有再三再四。也有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然而,現實生活中還就有那屢教不改的,拿法律當兒戲,不走正道,甘愿墮落,最終是脫離正軌,自毀前程。

  9月21日上午9時許,日照市公安局嵐山分局汾水派出所民警在路口執行勤務,突然一個男子的身影從眼前一閃而過,這不是一年前因盜竊罪被判刑的林某嗎?此時的林某步履匆匆,并未發覺自己已進入民警的視線。看著熟悉的背影,執勤民警大喝一聲:“林某!”聞聲,正疾步前行的林某立時停下腳步,回過頭看向執勤民警。四目相對,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要找的人!這一看不要緊,林某頓時想起:眼前的這位不就是當年抓自己的民警嘛,想不到今天又遇到了!于是做賊心虛的林某拔腿就跑,執勤民警早已經看穿林某的心機,在林某逃跑的一瞬間,民警迅速跟進,很快將林某控制。

  說起這個林某,值勤民警記憶猶新:“2018年10月起,嵐山城區不斷發生以拉車門方式盜竊車內財物案,短短兩個月就發生30余起。同年12月19日,實施30余起盜竊犯罪的林某被抓獲,后被判刑。”讓民警怎么也沒想到的是,2020年下半年,嵐山城區再次發生在以拉車門方式盜竊車內財物案,作案手法與當年的林某盜竊案如出一轍。“難道又是他?”民警心想。不出所料,從多起案發現場調取的視頻監控中,民警發現了一個熟人的身影,那就是林某。在隨后的訊問中,林某交代了自今年6月刑滿釋放后,在家中無所事事,于是重操舊業,晝伏夜出,從江蘇贛榆流竄到嵐山,故伎重演,采取拉車門的方式實施盜竊11起的違法犯罪行為。

  目前,林某因涉嫌盜竊罪又一次被嵐山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通訊員 沙連成 解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