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獲悉,濟南推行電梯“自我聲明+信用管理”維保模式和檢驗檢測方式改革試點工作!2020年底前,選擇濟南市高新區、市中區和槐蔭區三個區開展試點。2021年底前,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增加歷下區、歷城區和天橋區三個區開展試點。

  試點工作,為了調動使用、維保單位自主管理能動性,切實落實使用單位自行檢測和維保單位保障電梯安全性能的主體責任。推動電梯維保由固定周期、固定項目向按需維保轉變,提升維保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堅持電梯檢驗的公益屬性和電梯檢測的市場屬性,優化配置檢驗檢測資源,充分發揮檢測工作技術診斷作用,更好發揮檢驗工作技術監督作用,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大數據分析,加大信息公示力度,推行信用管理,推動物聯網技術應用,推進責任保險,提升電梯安全監管的科學性、有效性。

  2020年底前,選擇濟南市高新區、市中區和槐蔭區三個區開展試點。2021年底前,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增加歷下區、歷城區和天橋區三個區開展試點。2022年底前,建立完善電梯“自我聲明+信用管理”維保和檢驗檢測新模式,總結試點經驗,推廣試點成果,全市電梯安全主體責任有效落實,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安裝監檢率保持100%,維保質量得到有效保障,“96333”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以下簡稱“96333平臺”)覆蓋率100%,電梯本質安全明顯提升,電梯安全狀況走在全省前列。

  申請開展電梯按需維保試點的維保單位,應當按照“自我聲明+信用管理”要求,將企業維保工作標準和質量承諾在“山東省電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上公開,公布內容包括電梯故障率、停梯時間、救援時間等指標(詳見附件4)。試點電梯應當辦理了使用登記、處于在用狀態、上一檢驗周期檢驗合格、納入了“96333平臺”、購買了電梯責任保險,使用單位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濟南市場監管局統一向試點維保單位提供“96333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接口,并研究制定電梯維保質量和效果的評價指標,引導使用單位、維保單位從“重維保過程”向“重維保效果”轉變。

  維保單位向濟南市市場監管局提出電梯按需維保試點申請,經市局確認后,在“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布試點電梯維保單位和電梯名單。

  把準按需維保項目內容和周期。按需維保試點單位根據物聯網監測系統功能或者維保合同模式、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制造單位要求、電梯實際情況、使用工況及維護保養說明書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現場維保項目、內容和周期。按需維保項目應覆蓋《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的項目。具有基于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的電梯,試點單位能夠通過物聯網系統實時監測電梯的運行狀況,能夠實施在線實時檢查維護的,維保間隔最長不超過3個月。不具有基于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的電梯,試點單位能夠每15天通過現場照片、視頻等信息化手段,進行遠程檢查維護的,且實施電梯“保險+服務”模式的,現場維保間隔最長不超過3個月。不具有基于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的電梯,試點單位能夠每15天通過現場照片、視頻等信息化手段,進行遠程檢查維護的,且實施“全包維保”模式的,現場維保間隔最長不超過2個月。不具有基于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的電梯,試點單位能夠每15天通過現場照片、視頻等信息化手段,進行遠程檢查維護的,現場維保間隔最長不超過1個月。

  推進“物聯網+維保”。鼓勵電梯裝設基于物聯網的遠程監測系統,實現線上、線下融合,提高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保障電梯安全運行。遠程監測系統應能夠保持持續在線,提供接口供監管部門、使用單位查詢維保信息,并接入“公共服務平臺”和“96333平臺”,鼓勵電梯制造單位向使用單位、維保單位、監管部門開放電梯故障代碼與接口。

  加強按需維保監督管理。試點維保單位將維保電梯的運行、維護、故障等信息上傳“公共服務平臺”和“96333平臺”,平臺實時統計分析維保質量實現情況。市局依托“公共服務平臺”和“96333平臺”,對接收到的電梯困人等故障、事故以及應急處置情況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等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實施按需維保的單位進行監督。對未按承諾實施維保、監督檢查中發現嚴重問題、維保電梯檢驗不合格等情況的試點單位,取消試點資格,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按需維保試點,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示。

  關于電梯檢驗檢測方式,發揮公益性檢驗機構的技術監督作用。濟南市轄區內的電梯檢驗工作,原則上由本市公益性檢驗機構承擔。對于公益性檢驗機構能力不足的,由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加強統籌調配。

  符合電梯檢測條件要求的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可從事所屬電梯和維保電梯的檢測工作。強化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自行檢測責任,更好發揮檢測對電梯安全狀況的診斷作用。

  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電梯檢測社會化服務。自愿參加試點的電梯檢測機構,填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申請書》(格式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規則》),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后上報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由總局按照《參與試點工作的電梯檢測機構核準要求(試行)》,受理、審批、發證和公布。

  明確電梯檢驗檢測內容和要求。從事電梯檢驗檢測工作的單位,應當按照《56號文》中《電梯定期檢驗規則(試行)》《電梯檢測規則(試行)》規定的檢驗檢測的項目、內容和要求,認真開展電梯檢驗、檢測工作。

  明確電梯檢驗檢測的周期。科學調整電梯定期檢驗檢測周期,對安全狀況較好的電梯延長檢驗檢測周期,對安全狀況較差的電梯,縮短檢驗檢測周期。新安裝電梯監督檢驗后6年以內,每3年檢驗1次,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內的電梯,每2年檢驗1次,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電梯,每1年檢驗1次、檢測1次。對于經改造的電梯,監督檢驗后視同新安裝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對于使用15年以上經重大修理的電梯,監督檢驗后視同使用6年以上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對于辦理了停用手續的電梯,重新啟用時,不超過檢驗周期的,應當進行1次檢測;如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檢測后,再進行1次定期檢驗。

  明確電梯檢驗檢測收費及使用參照《山東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標準》執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培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