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

  愛貓人士網購瀕危野生動物藪貓作寵物,賣家全球尋找資源,最終以5.6萬元價格出售給買家。日前,兩被告人因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青島市市南區法院各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據了解,2019年6月,愛貓人士風華(化名)在網上看到一張長得像豹子的貓圖,經過搜索得知品種為藪貓或薩凡納(藪貓與家貓雜交而成)。雖然知道國家禁止個人飼養藪貓,可風華還是控制不住想養一只。風華在一款App上搜索相關字詞,找到了意向賣家鄭途(化名)。鄭途自2019年開始兼職做寵物交易,經常把一些高端的寵物照片掛在交易網站上以招攬生意。2019年5月,手中無貓的鄭途在網上掛出了一組藪貓的照片,隨便定了一個虛擬價格。同年6月份,風華就找到了他。為此,鄭途在全球范圍內尋找貨源,找到了一位俄羅斯賣家,要價6800美元。于是鄭途向風華開價5.6萬元一只,并達成交易。自此,這只藪貓遠渡重洋,成為了風華的寵物。后經群眾舉報,二人主動投案。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藪貓Leptailurus serval屬于貓科Felidae,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2019版附錄Ⅱ。

  市南檢察院就此案件向市南法院提起了公訴。市南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風華、鄭途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風華的行為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告人鄭途的行為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應予處罰。公訴機關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風華、鄭途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當庭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風華主動配合公安機關上繳涉案藪貓,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鄭途積極退繳違法所得,亦酌情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風華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鄭途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