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在調查富士康“二連跳”真相的同時,更要深刻反思:一個強調人性化管理的現代企業,為何能順利推出有違人性的“靜音模式”?面對悖理違法的“靜音”監管,企業工會以及政府部門為何能“靜默”以待?工人的聲音在哪里?其權利保障為何在企業利益面前如此不堪一擊?
4月24日及27日,鄭州富士康一新應聘的24歲男工及一入職半年的23歲女工在公寓樓相繼跳樓身亡。有網友稱,“二連跳”或與今年4月初鄭州富士康推行的“靜音模式”有關。所謂“靜音模式”,即鄭州富士康員工從進入車間開始不允許說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話,否則就可能被開除。
“靜音模式”,實在讓人愕然。工人每天需工作八小時以上,期間還要時刻想著緊閉嘴巴,這種對語言的“絕對監管”,可謂“軟暴力”到了極致。無聲環境加上緊張工作,長期處在這種生理與心理的雙重壓力之下,個別人因此心理產生陰影乃至崩潰,恐怕也在情理之中。
最終調查結果現在還沒有出來,“靜音模式”或許與這次“二連跳”并無直接關系,但卻為人們提供了反思富士康問題的另一個維度:2010年發生多起員工墜樓事件后,富士康曾承諾改進管理,注重人性化,難道這就是其改進后的人性化管理嗎?“靜音監管”不僅明顯有違人性,也很有可能違法。《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苛刻而可怕的“靜音監管”,經過這些環節了嗎?
有網友猜測,這個4月初匆匆推出的“靜音監管”,很有可能同3月份被曝光“因質量不達標500萬臺蘋果手機遭退貨”事件有關。當時富士康曾回應稱將嚴格內控,確保質量,為盡快與蘋果修好,以確保公司利益,隨后“嚴控”的大棒本能地指向了一線工人,這在邏輯上很能說得通。實際上,強調自身利益,忽視工人權利,在富士康似乎已司空見慣。如“曠工三日意味著自動離職”,這種明顯不對等的內部制度罔顧工人權利且涉嫌違背勞動法。而“二連跳”發生后,富士康竟“將善后委托給作為管理部門的鄭州航空港區的政府部門”,這種置身事外的做法,不但體現出它的強勢,更暴露出它對工人權利乃至生命的漠視。
工人的話語權乃至生命權被如此漠視,“體面勞動”從何談起?實事求是地講,富士康盡管有著這樣那樣的問題,但作為全球知名企業,在保障工人權利、維護職工利益方面,恐怕還算做得好的,至少不是最差。若如此去審視當前工人的普遍權益保障,則更讓人難以樂觀。
在這次“二連跳”事件中,“靜音”比跳樓更值得追問。監管部門在調查跳樓真相的同時,更要深刻反思:一個強調人性化管理的現代企業,為何能順利推出有違人性的“靜音模式”?面對悖理違法的“靜音”監管,企業工會以及政府部門為何能“靜默”以待?工人的聲音在哪里?其權利保障為何在利益面前如此不堪一擊?這些問題不解決,則“靜音”在“靜默”中持續,風險在掩飾中積聚,跳樓跳橋跳河的惡果,恐怕隨時還會重現,這絕不是聳人聽聞。 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