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成年人丁錦昊絕對沒有想到,他旅行途中留在埃及神廟的一處題字“丁錦昊到此一游”,竟讓自己暴得大名,不僅累及父母,連母校也跟著遭殃。“一人犯罪,株連九族”,這句古諺,在互聯網時代,以一種奇詭的方式獲得了延續。
早知有這樣的嚴重后果,無論是丁的父母,還是丁本人,恐怕都不會讓這樣的事發生。事到如今,悔之已晚。然而,在旅游景點或公共建筑留下“到此一游”字樣的,丁錦昊不是第一人。而且,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后一個。即便有一天,這類留言真的絕跡了,我認為,那也并非因為人們失去了這樣的沖動,而主要是懾于懲罰的結果。這是為什么呢?
不用特別留意就會發現,貓、狗等動物會在自己的活動范圍留下排泄物。動物學家告訴我們,這是動物宣示“主權”的一種行為。如果這只動物恰好會寫字,那么,它在留下排泄物的同時,再題上“××到此一游”的字樣,應該不會讓人感到意外。君不見,齊天大圣孫悟空與如來佛斗法時,就曾在五指山痛快地撒了一泡尿,且題上一句“齊天大圣到此一游”。《西游記》雖是虛構,但吳承恩對猴性的描寫卻是相當寫實的。
按照達爾文的說法,猴子是人類的遠祖。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這種宣示主權的行為傾向,依然頑強地保留在人類本性中。當然,要說一點都沒有進化,那也不對。畢竟,人類已經不好意思像孫悟空那樣留下自己的排泄物。
如果說在公共建筑上亂涂亂畫是一種陋習,那么,這是一種世界性的通病。在歐美,此種行為亦隨處可見,其形式五花八門,統稱為“涂鴉”,而喜歡制造這類行為的人則被稱為“涂鴉愛好者”。
2009年4月美聯社的一則報道說,紐約市警方指控一名女士至少在六節地鐵車廂上用漆噴寫自己的簽名,造成6000多美元的損失,警方稱,她及男友的足跡還遍布歐洲,在包括倫敦、巴黎和馬德里等地的地鐵上大肆涂鴉。事實上,紐約當局為涂鴉行為所困擾,由來已久。1989-1994年,紐約市交通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前后花了整整五年時間才將6000輛地鐵車廂上遍布的涂鴉痕跡清洗干凈。
丁錦昊在有3500年歷史的埃及盧克索神廟浮雕上寫字,究竟造成了多大經濟損失,如果可以用金錢計算的話?迄今為止,埃及有關部門尚未給出一個官方說法。因此,目前針對丁錦昊的所有批評,基本是將其置于道德法庭上審判。也許,將來有一天,出現這樣的事,等待當事人的就不只是道德審判、輿論譴責,而是法律制裁與經濟賠償。
從法理上來說,在公共物品上題字或涂鴉的行為之所以是錯誤的,重點不在于題字或涂鴉的行為本身,因為它也許是根深蒂固的人性的一部分,而在于這個行為施之于公共物品。換言之,如果這類行為實施的對象是當事人本人的私人財物,它就沒有什么可以指責的。因此,重要的是,要讓公民從小就了解公共物品不得據為私有的道理。
反觀現實,不得不說,國人對于公共物品的不可私有性的意識是非常淡薄的。比如,農民承包土地中的公共道路部分總是不斷受到兩邊承包人的蠶食而日趨狹窄;城市公寓樓中的樓道總被各個住戶堆滿私人物品。在上海一些老的公寓樓,存在一個常見的現象:很多居民出于防盜考慮都將自行車擺放在樓道,使得原本不寬的樓道變得更加難以通行。至于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共場所,雖明令禁止拍照,但很多游客還是拍個不停。這里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即以為公共物品就是人人可以用之,如果自己不用就是“吃虧”了。
另一方面,公共物品的“無主”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個人侵占公共物品現象的發生。當公共物品遭到某些個人侵占時,由于缺乏具體的權利擁有人,從而不會及時出現權利維護行為。公共物品受到個人侵害,與公共物品的維護及管理的不力有密切關系。事實上,在丁錦昊案例中,埃及方面的導游也解釋稱,刻字行為之所以能得以實施,與盧克索神廟管理方的監管不力有很大關系。
反之,如果監管得力,則情況大為不同,比如,丁錦昊事件后,國內一些世界文化遺產單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饋,最近幾年游客類似的題字有所減少,因為園方加強了文物保護工作,如北京十三陵的工作人員表示,近年來,游客在園內寫字、刻字的現象明顯減少,主要是因為園內的一些重要文物派有專人看守,一旦發現有人在文物上刻字,會立即報警,按照毀壞文物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