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首席評論員 沈彬
陳寶成,這名中國政法大學的畢業生、資深政法記者,因為一起持續七年的拆遷糾紛,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刑拘,和他一起被刑拘的還有6名村民。
陳寶成的家鄉在山東平度市東閣街道金溝子村,這里因舊村改造而進行拆遷,陳寶成家等多戶村民因不認同舊村改造的合法性和補償標準而拒絕拆遷,并同拆遷方僵持長達7年。在這一過程中,陳寶成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釘。據陳寶成方面稱,今年1月底,陳在村中遭到兩次蓄意毆打。今年7月4日,村民張氏夫妻的房屋被強行推倒,財產被埋入廢墟中,至今仍未“破案”,致他們無家可歸。之后在北京當記者的陳寶成回村共同維權。
8月9日,張氏夫妻又看到一輛挖掘機在被推倒的房屋附近,試圖鏟走廢墟,他們就扣下了車和司機。在陳寶成方面看來,他們是抓到了破壞公民私人財物的犯罪嫌疑人。之后他們報警要求處理,但平度警方不管。
而就事件過程,平度警方卻有不同的說法。平度市公安局副政委石德欣稱,8月9日上午,110接到報警即趕到現場,發現只有一臺挖掘機,司機不在,其他人也不在。9日下午2點多,又有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張氏夫妻將司機堵在駕駛室里,還拿著汽油桶,將汽油潑在司機身上。警方見到包括陳寶成在內的村民不讓司機走,陳寶成還揮舞著一個自制的長柄狀的東西,不讓別人靠近。
到8月10日下午兩點左右,也就是事發24小時之后,警方采取突然行動,將陳寶成及其他村民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拘。
雙方對事件細節的描述截然相反,令外人一時難以判斷是非曲直,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及時調查并公布事件真相。
從當地公布的視頻中可以看到,村民確有在僵持過程中向司機潑撒汽油等不夠理智的行為。但我們也要指出,當公民的合法財產被非法破壞時,當地警方似乎行動遲緩。另一個吊詭的細節是,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之一就是,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也即,平度警方幾乎是“壓哨”完成抓捕。如此選擇性執法,令人生疑。
中國的農村改造往往包含地方政府巨大的企圖心,也因為一些地方操作的不規范,而埋下重重矛盾。比如這次的金溝子舊村改造就根本沒有取得《城鄉規劃法》第41條、第65條所規定的規劃許可證,強制拆遷缺乏法理依據。地方政府本該積極化解矛盾,引導村民做出合理選擇。但是在7月4日金溝子村發生強拆鬧得滿城風雨之后,7月15日,當地的官方媒體卻強勢發文稱:當地九成以上村民,都要求對8家拒拆戶“強制執行”。
這種偷換概念明顯激化了矛盾,有違法治精神。宅基地雖然不是私產,但宅基地的使用權和城市居民的房屋土地使用權一樣,是《物權法》明確規定的用益物權,是公民合法的私人財產性權利,何況宅基地上的房屋明確就是私產。既是私產,也就當然不需由他人“投票決定”,這超出村民自治的范圍;對于房屋的征收,應通過政府征收程序完成,絕不能使用半夜強拆的違法手段。
7月28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稱:“農民進不進城,進哪個城市,由農民自主選擇。政府要做的不是行政干預,而是構建一個農民自由流動的制度環境,就是讓人人都能享受均等公共服務,享受平等發展機會。”
同理,平度市這起因拆遷而起的公共案件,也應回歸尊重村民意愿、尊重公民合法財產的邏輯起點。舊村改造、農民上樓、小城鎮建設,無論藍圖多么美好,首先要問問村民愿不愿意,不能將長官的政績沖動置于村民的意愿之上。面對“不愿上花轎”的村民,地方政府更要盡到守夜人的本職,堅決保衛其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不能默許暴力強拆,那只會引發以暴易暴。政府的本職是守法,其次才是發展。回到平度拆遷事件本身,如果一個法科生真的淪為“非法拘禁罪”的嫌犯,這何嘗不是發展的悲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