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16日從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警方已將多次撥打電話謊稱飛機上有炸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亮抓獲。王某亮對多次撥打電話謊稱飛機上有炸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高可被處15年徒刑。
嫌疑人曾多次違法 仇視社會
記者從中國民航局了解到,15日8時起,深圳航空等三家航空公司的5架航班遭遇匿名報警電話,稱這些航班上有炸彈,機場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開展處置工作。事后證實這些報警信息均為虛假恐怖信息。
據警方介紹,經過19個小時的奮戰,專案組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揮和東莞等地警方的配合下,于16日3時15分在東莞市常平鎮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王某亮(男,26歲,內蒙古人,無業)抓獲。經初審,王某亮對多次撥打電話謊稱飛機上有炸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初步審訊,王某亮對其編造虛假炸彈信息、電話威脅5航班安全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其初步交待,其以前多次因違法犯罪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因而仇視社會,意圖報復。5月15日上午,王某亮先后6次撥打多地機場電話謊稱航班上有炸彈,致使深圳航空、東方航空、吉祥航空等3家航空公司共計5架次航班返航、備降或推遲起飛,嚴重擾亂了航空秩序。
事件致航空公司損失上百萬元
民航業內人士介紹,每經歷一次類似事件,航空公司需要承受巨額損失。“不論消息真偽,航班必須立刻停止運行,接受檢查。”深航相關人士強調,各公司都有針對于此的詳細處置程序。記者獲悉,航空公司還需要承擔備降的重新加油費用、備降機場的起降費用及客梯車、擺渡車等費用。一趟航班延誤,導致接下來的航班任務都無法按計劃完成,損失接踵而來。有業內人士舉例說,一架滿載航油的波音747班機,緊急備降時,至少要放掉近100噸燃料。此外還要支付機場費用,需協調同航線的其他航班避讓、繞行,僅其燃料成本、場地成本、人力成本,合計起來可能要超過百萬元。
除了受到驚嚇外,無辜旅客的經濟損失則更難“追回”。乘客購買的保險一般規定,因“詐彈”等事件權益受損的,屬于不可抗力,很難得到賠付。此外,即使向肇事者索要民事賠償,也很難搜集到直接證據,且耗時耗力,大部分人都會選擇放棄。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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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行為在加拿大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一位民航界人士說,相對于“詐彈”給航空業和公共資源造成的損失而言,此前的不少處罰都顯得偏輕,違法成本低是不法分子頻繁以身試法的重要原因。據了解,美國對類似行為的刑罰最高可達20年,還處以巨額罰款。在加拿大,類似行為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對此,鄒建軍建議,加大處罰力度的關鍵在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比如,針對“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嚴重后果”等做出司法解釋,對給企業財產和公共資源所造成的損失給出參考標準,以便于定罪量刑,可以適當提高對“詐彈”行為的量刑規定。此外,相應的經濟處罰也必不可少,此前對謊稱“詐彈”的不法分子經濟處罰力度一直不強。上海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林東品認為,航班“詐彈”中,不法分子造成的經濟損失是較高的,不能因為不法分子賠不起就不讓賠。而罰款的前提是量化航空公司、機場等單位的經濟損失,包括飛機返航或備降的損耗、飛機延誤安置旅客的費用等,然后根據損失金額來確定賠償金額。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