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落實八項規定 叫停無實質內容出國考察
山東省細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勤儉節約制度體系又推新舉措。近日,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出臺《山東省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要求,安排因公短期出國培訓項目應實行經費預算先行審核,無預算或超預算不得安排出國培訓;各單位不得組織計劃外或營利性出國培訓項目,也不得安排照顧性質、無實質內容、無實際需要及參觀考察等一般性出國培訓項目。
《辦法》規范了預算和計劃管理。安排因公短期出國培訓項目應實行經費預算先行審核,無預算或超預算不得安排出國培訓。建立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計劃與預算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培訓任務、培訓費用預算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列入單位出國培訓計劃,不得安排出國培訓。
培訓費開支按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標準執行(見圖表),并在規定的標準之內據實報銷。出國培訓產生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其他費用的管理要求和開支標準,參照《山東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辦法》規定,各單位不得組織計劃外或營利性出國培訓項目,也不得安排照顧性質、無實質內容、無實際需要及參觀考察等一般性出國培訓項目。培訓團組在國外期間,原則上不贈送禮品,一律不安排宴請。培訓團組嚴禁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攤派或轉嫁出國培訓費用。
《辦法》還加強了監督與處罰的力度。要求各級出國培訓管理、外事、財政、審計等部門對項目執行情況和培訓費用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單位以及培訓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存在無預算或未經財務部門同意安排出國培訓項目,違規擴大出國培訓費用開支范圍,擅自提高出國培訓費用開支標準,虛報培訓團組人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培訓費用,使用虛假票據報銷出國培訓費用,培訓期間存在鋪張浪費、公款旅游行為,以及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一律不予報銷,并按照《山東省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據介紹,因公短期出國培訓,是指各單位選派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到國外進行90天以內(不含90天)的業務培訓。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是指出國培訓團組用于授課、翻譯、場租、資料、課程設計、對口業務考察或業務實踐等在國外培訓所必須產生的費用。(來源:大眾日報 記者:姜宏建 李玉林 王海紅)
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開支標準表
序號 國家(地區) 幣種 培訓費(每人每天)
亞洲
1 韓國 美元 80
2 日本 日元 8400
3 印度 美元 51
4 以色列 美元 65
5 泰國 美元 41
6 新加坡 美元 80
7 香港 港幣 500
歐洲
8 德國 歐元 66
9 英國 英鎊 56
10 荷蘭 歐元 57
11 瑞典 美元 90
12 丹麥 美元 79
13 挪威 美元 90
14 意大利 歐元 48
15 比利時 歐元 67
序號 國家(地區) 幣種 培訓費(每人每天)
16 奧地利 歐元 48
17 瑞士 美元 95
18 法國 歐元 60
19 西班牙 歐元 48
20 芬蘭 歐元 66
21 愛爾蘭 歐元 59
22 匈牙利 美元 63
23 俄羅斯 美元 67
美洲
24 美國 美元 87
25 加拿大 美元 80
26 巴西 美元 65
大洋洲
27 澳大利亞 美元 86
28 新西蘭 美元 81
非洲
29 南非 美元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