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閱卷
張煥枝和李樹亭、陳光武去遞交委托手續那天,山東高院的大門外圍了兩三百人。除了幾十家來自全國各地的媒體,其余一兩百人是專程趕來“伸冤”的。這些人中,有的手拉橫幅、有的舉著牌子,更多的人緊緊攥著申訴材料,一邊表達對聶家的支持,一邊尋找愿意關注自家案件的媒體。
這一次,孟健分別接待了張煥枝和律師。在與張煥枝會面時,孟健不僅核實了聶家親屬的身份、選聘律師的姓名,還一再向張煥枝確認,“你家三口人,你能不能做主?”得到肯定答復后,孟健向張煥枝送達了山東高院的立案復查通知書,落款處的日期為“2014年12月12日”。他還告訴老人:聶樹斌的案子最高法院指令山東復查,我們一定會公開、公平、公正地得出一個結果,并稱“在這期間,你隨時來,我們隨時接待”。
從孟健處,律師們了解到山東高院專門組建了5人合議庭復查聶案,孟健本人是審判員之一,審判長是曾經參與薄熙來案二審的刑二庭副庭長、法學博士朱云三。李樹亭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一般案件、包括2013年的薄熙來案也只有3名法官,“這次山東派出5名法官和2名書記員,說明非常重視。”
孟健還透露,彼時,與聶案有關的全部卷宗已從河北轉移至山東,待法官們閱卷之后,將允許律師查閱、復制。“除了聶卷,我們還特別申請查閱王(書金)卷,目的是能與聶案形成參照。”李樹亭說。但在內心里,兩位律師都認為希望不大。為了讓律師放心,孟健在閱卷的問題上給出三點答復:第一,肯定會讓律師閱卷;第二,會讓律師查閱、復制全部案卷;第三,會給律師充分的時間閱卷。盡管有了這顆定心丸,李樹亭心中仍有隱憂:畢竟,不同的律師努力9年都沒能閱卷成功,這一次,真能看到全部卷宗嗎?
當天下午,李樹亭、陳光武、楊金柱應邀與山東律協會面。律協工作人員表示,為保證復查公正,聶案的5名法官正在“背靠背”地閱卷。“法院對法官的要求是5個人各自閱卷,不能交流、不搞串聯,最后才能集體匯報,事前不準溝通任何觀點。”與此同時,律協也對律師提出希望:第一,盡量少去接觸媒體;第二,盡量不要給法官打電話。
之后近三個月的時間里,律師們的閱卷權一直未能實現。其間,在山東本地執業的陳光武每隔一兩周就要跑到山東高院詢問進展。幾乎每一次,他都可以順利見到孟健本人,但何時可以閱卷,始終不得而知。
2015年春節前夕,張煥枝經歷了一個多月的焦急等待后,在律師的陪同下再次奔赴山東高院。這一次,他們刻意回避了媒體,也不敢明確表示催促閱卷,只對法院解釋:想要溝通溝通,了解一下進展。
那次會見,雙方態度友好,溝通得非常順暢,張煥枝有過幾次爽朗的大笑。她或許沒有意識到,從第一次前往山東高院開始,她內心的期待就在無聲無息地膨脹,想壓都壓不住。
與往常一樣,只要有聶家親屬、聶案律師出現,山東高院就會有一整套“隆重的儀式”。除法官外,會見過程中一定會有兩名全程記錄的書記員、兩臺全程跟拍的攝像機,以及山東省內媒體大眾網的記者。據知情人士透露,在全國所有媒體中,大眾網能夠享有特權、親歷每一次會見,這是“山東省(委)政法委特批的”。
對于這套充滿儀式感的程序,陳光武曾經表示不解。山東高院給出的答復是:這是中國的重要案例,要保存歷史,留下檔案。
2015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破天荒地在全國人大面前表達歉意,對錯案的發生表示“深感自責”“深刻反省”。而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分組討論“兩高”報告時,多次同時提及尚未解決的聶樹斌案和已經平反的念斌案、呼格吉勒圖案。
會議間隙,河北高院院長依舊被記者逼問聶案情況,以致有人將其稱作“兩會”中一道獨特的風景線。然而這一次,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委政法委書記才利民攬下了這根接力棒。3月7日,他向媒體表示,聶案復查結果“兩會后將見分曉”。
3月16日,也就是全國“兩會”結束后的第一天,李樹亭、陳光武先后接到電話:律師可以閱卷了。
3月17日上午,張煥枝帶著律師第三次來到濟南。聶樹斌案卷宗3本、王書金案卷宗8本、河北政法系統復查卷宗6本,已由法院準備妥當。對于律師來說,王卷已屬“可望而不可及”的申請范圍,復查卷完全就是意外收獲。
17本卷宗中,尤以3本聶卷(偵查卷、一審卷、二審卷各一本)時間最為久遠,泛黃的紙張破損嚴重,十分脆弱。閱卷前,法院特別囑咐律師小心、謹慎,以免進一步損壞,并一再重申,律師不可有意無意將案卷內容外泄。為了更加清晰、全面地留存案卷,李樹亭、陳光武分別用智能手機、單反相機對1770余頁案卷進行了拍照;同時,為防止復印疏漏,律師們還親自到復印室監督復印。由于兩位律師都是自掏腰包為聶家無償代理,山東高院也一反常態地沒有收取任何案卷復印費用。
自從2005年王書金出現以來,這是中國法院系統首次向律師公布聶樹斌案偵查、一審、二審的全部卷宗。此前,許多律師、學者乃至社會公眾認為聶卷一旦披露,聶案便會毫無懸念地得到平反。
當天晚間,關于聶案閱卷的新聞鋪天蓋地,以至于第二天一早,律師們繼續查閱、復制卷宗前被要求簽署保密承諾。“那天剛到,孟健就給我們上了一個小時的課,主要是思想教育。然后就讓我們簽署保證書。”陳光武說,保證書很簡單,一共兩條:一是不能泄密,二是不能向媒體單方通報案件。聽到這個要求,兩名律師猶豫了,談話一度陷入僵持狀態。幾分鐘后,孟健的口氣強硬起來,表示保證書必須簽,“這是上面領導的要求”。
后來,陳光武還試探著問過保證書的問題,希望留一份復印件在自己手中。“法院的說法是都交上去了,他們手里也沒有。”陳光武說。
對此,聶案律師團團長楊金柱自認是保密承諾的重點防控對象。因為此前,他曾宣稱要將聶卷在個人博客上公之于眾。他自嘲道,法院就是要讓老搭檔陳光武作出保證,在案卷的問題上“防火防盜防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