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將探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年底前,山東將再取消下放1-2批企業關注、基層急需的省級審批事項,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導報記者 曹鳳芹 濟南報道
“山東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由7371項 精簡到 4227 項,壓了42.6%。通過編制責任清單,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使政府部門‘有權不可任性’。”4日,在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省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維寅如是表示。新聞發布會上,山東正式向社會公布省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將部門責任具體化,建立了責任追究機制。
山東本屆政府的目標是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削減1/2左右,貫穿權力清單制度的主線是簡政放權,重點在權力的取消、下放、轉移上下工夫。目前,山東省政府已印發省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工作推進方案,今年12月底前建成開通省級政務服務網上大廳,明年完成省市縣三級互聯,逐步實現全省行政權力“一個平臺”運行。部門責任具體化
“責任清單的核心是厘清部門責任事項,把該負的責任負起來,把該管的管住管好。”劉維寅表示,經過部門自查、集中審核、合法性審查和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等程序,今年編制形成了省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53個部門(單位)共確定主要職責363項,具體責任事項1383項,追責情形7262項;確定部門職責邊界59項,涉及35個部門(單位),并編寫了具體事例70例;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制度539項;明確公共服務事項11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