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南走后,高某甲把王某甲、劉某甲叫到房間,對他們說了與王明南的談話內容。為表現出誠意,他們在6 . 5億元的基礎上降了1000萬即6 . 4億元,但高某甲收到王明南發的短信,讓保持住6 . 3億元的底價,并最終以該價格簽訂股權收購協議。
2008年6月份簽訂協議回到鄂爾多斯后,高某甲與王某甲、劉某甲將這3000萬元的事情告訴公司的其他董事,協議上簽訂的股權總價是6 . 3億元,實際是6億元,多出來的3000萬元是棗礦集團領導的,這事公司的其他隱形股東也知道。
2008年8月,棗礦集團下屬聯創實業公司支付給2億多元收購款后,高某甲給王明南準備出3000萬元,然后給王明南聯系說那3000萬元準備好了,給個賬號,把錢給轉過去。當時王明南回復說行,這事他知道了,到時候安排。多出來的這3000萬元不是金正泰公司的,是棗礦集團多付的錢。
贓款買房近600萬幫女兒在北京買房
“我要給北京的一個老領導買房子,你準備錢,具體的錢數和賬號我女兒王某丁會告知?!?010年4月的一天,高某甲接到了王明南的電話,他心里明白王明南是要這3000萬元。不久,王某丁發來短信,信息中含有打款的金額595萬元、接收銀行戶名及銀行賬號,次日,高某甲安排人將595萬元匯入。
事實上,王明南口中要為其買房的“老領導”是自己女兒王某丁,王某丁證實,2010年三、四月份,她和丈夫李某乙決定在北京買一套房,當時沒有那么多錢,便給父親王明南打電話聯系,父親說他在內蒙古的朋友高某甲那里有錢。王某丁說,自己不清楚高某甲匯來的595萬元的性質及來源,父親也沒講過是什么錢。據了解,王某丁后來把這套房子轉手后,又賺了40多萬。
在2010年底或2011年初,高某甲給王明南發信息,讓他回電話,當時王明南用一個陌生號碼回了電話,其在電話中和王明南要賬號,準備把剩余的錢再打給他。當時王明南說山東能源集團下屬煤礦出事了,現在不方便,錢先放著,以后再說。2012年二、三月份,高某甲給王明南發信息,問他那些錢怎么辦,王明南沒有回話,其又給王某丁發信息,主要內容是有急事找她父親,讓他方便的時候與其聯系,但是王明南、王某丁都沒有與其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