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惠民縣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建華貪污受賄案塵埃落定,濱州市中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多次索要“幫助費”卻一直拒不認罪的王建華因單位受賄、受賄、貪污三宗罪,將要面臨十六年有期徒刑的牢獄生活。

  幫朋友攬下上億元工程

  從事建筑工程的趙利雙與王建華相識于20年前。1995年9月,在業務上精益求精的王建華當上了山東省惠民縣人民醫院院長。該醫院搬遷到李莊鎮后,趙利雙開始通過王建華承攬醫院的建設工程。

  在趙利雙發跡過程中,王建華扮演著“貴人”的角色。2010年,該醫院在惠民縣開發區建設新院區,趙利雙的建筑公司順利承攬了醫院新區和衛生小區的建設工程,兩項工程款高達1億多元。

  在20多年的交往中,雙方建立了比較深的信任關系。王建華有事需要幫忙,第一個會想起趙利雙。而趙利雙對王建華更是感恩戴德,只要王建華需要,一定想辦法做到。僅僅是朋友的互相幫助,那倒也無可厚非,然而,利益和身份讓這些幫助復雜起來,并最終觸碰了法律底線。

  2014年3月,兩人先后被山東省惠民縣檢察院立案偵查,他們之間的利益交往逐漸浮出水面。

  據相關人員證實,作為院長的王建華對醫院新區和衛生小區的建設工程直接干預并拍板決定,趙利雙承攬下這兩項上億元的工程,也僅是走了走招投標的程序。

  2011年11月,惠民縣人民醫院門診病房綜合樓擴建項目工程期間,王建華言談中提出想換輛公車。趙利雙便讓公司財務人員取出30萬元現金買下一輛轎車,辦完登記手續后送給了該醫院,由院長專用。據醫院一位副院長證言,王建華原來乘坐的車換給了該副院長使用,新車的所有費用由醫院承擔。案發后,該車在王建華司機家的樓下被查扣。

  2013年5月,王建華到醫院建筑工地找到趙利雙,說在青島給女兒買房子需要支付首付款。趙利雙毫不遲疑,把個人的銀行卡交給了王建華。之后幾天,王建華用該卡在青島某房地產公司刷卡消費6.2萬余元。

  2013年11月,在醫院新區門口的工地上,王建華提出想再買輛私家車。趙利雙心領神會,與王建華及其司機一起刷卡28.5萬元給王建華買了一輛轎車。該車登記在了王建華的外甥,也就是他的司機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