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店鋪經營不善,日照一對小夫妻竟想通過演戲的方式,騙取保險賠償,然而,這一行為很快被警方識破,小兩口和他們的朋友被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相應刑罰。

  9月20日,東港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向記者講述了這起保險詐騙案件。王某和張某是一對80后小夫妻,兩人共同經營一家海參店。由于海參是貴重物品,每年需要繳納大量保費為店內商品投保,小兩口便起了邪念,想通過騙保為自己增加收入。

  隨后,王某聯系了他的兩名朋友,向對方道明了他的計劃,想讓兩位朋友一起幫忙演戲,兩人一口應允。2015年4月的一天清晨,王某的兩名朋友按照預謀好的方案,駕車來到王某的海參店,剪斷U型鎖進入店內后,盜竊了六個空泡沫箱子駕車離開現場。

  上午,張某來到店內后報警,并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兩人共投保了三家保險公司,經核定,賠償金額共計近27萬元。后公安機關在偵破此案時發現貓膩,導致保險公司未實際賠付,隨后,兩名朋友和王某、張某夫婦相繼落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張某等人保險詐騙作案,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其行為均構成保險詐騙罪。四名被告人已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

  2015年9月,東港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保險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而他們的兩名朋友由于均有前科,最終被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和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的刑罰。

  (來源:黃海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