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大火吞噬男子,消防車卻被堵小區門口,只能卸下水帶滅火

  老屯鐵路小區主干道兩側停滿機動車

  10月29日,槐蔭區老屯鐵路小區6號樓突發火情。小區居民撥打了119,消防車很快趕到現場。不幸的是起火人家里有一男子沒能逃出,最終葬身火場。“如果不是私家車堵路,如果消防車能開進來,或許那個人還能有救。”目擊火情的居民說。

  火勢 濃煙籠罩了整棟樓

  29日13點45分,該小區4號樓的安女士在自家陽臺看到了6號樓升起的黑煙。“那棟樓總共6層,家里人本來想幫忙救火,一靠近就被煙熏得直咳嗽。”

  著火的房子是6號樓一樓的一戶人家。鄰居發現火情的時間更早些。他們告訴記者,最先發現冒黑煙的時間大概是13點30分,在火勢還沒蔓延的時候,有人聽到火場里傳出一個男子的呼救聲,但火勢越來越大,黑煙越來越嗆人,火場附近待不住人了。

  救援 消防車被堵半小時

  包括安女士在內的小區居民分別撥打了119、110和120。各路救援力量很快趕來。然而,迅速趕到的消防車卻被堵在了小區門口。

  “進門的路本來就窄,兩邊還停了私家車。消防車體積大,開不進來。消防員先跑進火場。派出所民警幫著一輛輛找車主,喊他們出來調車。我估摸著至少折騰了半個小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居民透露。

  29日下午,記者聯系到槐蔭消防大隊。工作人員證實,進小區的通道極其狹窄,連普通車輛都進不去,消防人員卸下車上的水帶,一路鋪到6號樓前,才用水槍滅的火。

  噩耗 男主人沒逃出火場

  消防車趕到后,火情很快被控制住。據了解,一名男子被困在火中,最終身亡。經確認,此人是起火那家的男主人,50多歲。鄰居說,這名男子腿腳不方便,出入需要拄拐杖,跟兒子住在一起,起火時他兒子不在家。“救火那段時間,民警打了電話,他兒子趕回來了。但是,等火滅了,那人已經不行了。唉,要不是私家車堵路,讓救火車直接進來,那個人或許還有條活路吧。”他嘆息道。

  據了解,老屯鐵路小區建于上世紀90年代,產權和管理權都在鐵路部門,大部分住戶仍是鐵路職工。有居民表示,小區停車難矛盾突出,且私家車占用道路有安全隱患,居民近年間曾多次反映,負責物業的部門表態要重新規劃停車位,但遲遲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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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堵消防通道責任咋分?

  物業和車主都得擔責

  成都高空墜物案“連坐”追責引發熱議。私家車堵路導致消防車無法進入,這種行為又該怎樣追責呢?記者就這個問題咨詢了齊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趙曉亮。

  趙曉亮表示,占用消防通道是一種違法行為。“據我所知,小區消防通道的管理主要是由物業負責,公安和消防部門會定期對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進行檢查,并對物業予以處罰。”按照規定,市民可向消防部門投訴,消防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到場核查。據《消防法》第六十條,責令改正,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拒不執行則由消防部門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他表示,如果是因為消防通道被堵導致了一些不良后果,那么物業公司和停堵在消防通道的車主都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不能在消防通道停車是常識,只是很多人抱僥幸心理將消防警示牌視為無物。如果確實是因為占用消防通道而導致了火災、險情等的嚴重后果,物業和車主都是責任方。”

  同時他補充稱,按照規定,地面上沒有劃歸為停車位的地方都是不允許停車的。而只有掛著消防部門署名的紅底白字警示牌的才是消防通道,這一般是根據小區施工圖來科學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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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火民宅在3號樓。同樓鄰居告訴記者,這棟樓里住的都是老年人,那名男子住在1層,火是什么時候燒起來的大家都不知道,只知道發現起火的時間是晚上8點半。“我們樓里就兩個年輕點的,都是50多歲的人。一個是那個癱瘓的,另一個就是發現火的那個。他到環山路走親戚,回來正好看到1樓冒黑煙。他趕緊把我們喊下去,打了119,用家里洗車的管子連上水龍頭撲火。”

  據了解,消防官兵趕到后,火很快被撲滅了。但是,火場中的男子已身亡。據了解,男子患病多年,與妻子同住,當天妻子安頓好他后進山鍛煉身體,留男子一人在家。“他得病前就抽煙,生病了還在抽,前陣子在院里看見他時,他隨身帶著一個打火機,不停打火玩。”居民說。

  (濟南時報 記者張丹丹 攝影王鋒 編輯孫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