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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高考有這些變化
1 文綜、理綜用全國卷
春季高考科目采用“知識+技能”模式,“知識”部分考4科,為語文、數學、英語及專業知識;“技能”部分考專業基本技能。夏季高考科目采用 “3+綜合”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其中,數學分數學1(適用于文史方向)和數學2(適用于理工方向);“綜合”指綜合科目,分綜合 1(適用于文史方向)和綜合2(適用于理工方向),綜合1包括政治、歷史、地理3個科目,綜合2包括物理、化學、生物3個科目。
根據此前山東省確定的政策,使用全國卷的時間已經敲定。在2015年的山東高考中,外語科目已經采用了全國卷,2016年的高考依然采用全國 卷。另外規定,自2016年起綜合1(文科綜合)和綜合2(理科綜合)科目將使用全國卷。而2018年起我省考生參加的所有科目將全部使用全國卷。
2“3+4”考生可兼報轉段和春考
由于我省首批“3+4”試點的考生將于2016年參加高考,所以此次也進行了相關報名要求。在春季高考類別,“3+4”轉段選擇以下兩種情況之一報考:一是只報考“3+4”轉段;二是兼報“3+4”轉段和春季高考。
另外規定,只報考“3+4”轉段考生的文化基礎考試科目為春季高考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兼報“3+4”轉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除參加上述三科考試外,還要參加所選報春季高考專業類別的專業知識考試和技能測試。
春季高考應屆畢業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報考條件,可選擇是否參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錄取時,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成績不計入總分)。
2016年的春季高考分為19個專業類別,比2015年春季高考減少了1個專業類別,減少的專業類別為師范教育。
3 獲獎加分政策降至5分
近幾年,山東高考照顧政策變化比較大,也備受關注。今年4月下旬,省教育廳做出對我省高考加分政策的調整,取消了體育特長生、省優秀學生、中學 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見義勇為和先進勞模5項加分政策,保留了包含烈士子女加分在內的其他5項加分。調整后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 日起執行。
在此次公布的報名通知中進行了相關規定,仍按我省原有要求執行,但加(降)分分值不超過5分。省招考院規定了2015年1月1日前5種獎項的考 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檔照顧,這比原來的20分減少了不少,這5種獎項的考生為:省優秀學生、見義勇為學生、參加相關體育競賽學生、先 進勞模青年、科技和奧賽獲獎學生。
另外,還規定烈士子女、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華僑子女、少數民族等五種考生的照顧政策。按照山東規定,2017年將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省招考 院表示,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復計算。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考照顧政策 如有變化,以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最新出臺的正式文件規定為準。 記者 魏海洋
“3+4”轉段考試明年1月進行
半島都市報11月10日訊(記者 魏海洋) 2016年是我省開展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培養試點的首批學生轉段年份,也就是說,首批“3+2”和“3+4”考生將進行轉段考核和考試。 “3+2”是在高職學校上3年,考核考試合格后進入對應本科高校學習2年;“3+4”則是在中職學校上3年,考核考試合格后進入對應本科高校學習4年。本 科高校篩選考生的方式是根據綜合成績按照計劃擇優錄取。
根據要求,凡參與“3+4”“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的中職學校、高職院校(以下稱職業院校),要按照與本科高校共同制定的過程考核方案,對 注冊為對口貫通分段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進行過程考核,并給出考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考核結果認定為合格的學生有資格參加綜合測試及招生錄取。過 程考核合格、符合條件的中職學生參加綜合測試,需參加中職培養段結束當年的春季高考報名和考試,春季高考單設“轉段”類別;過程考核合格、符合報名條件的 高職學生參加綜合測試,需參加高職培養段結束當年的專升本報名和考試。
各院校要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對每個學生給出過程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果。考核結果應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公示程序,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核結果同時上報省教育廳學生處、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作為學生參加轉段報名和綜合測試的依據。
另外規定,中職學生需參加當年我省春季高考報名,高職學生需參加當年我省專升本考試報名。為擴大考生的升學渠道,過程考核合格的中職學生在參加 綜合測試的同時可以兼報春季高考,過程考核合格的高職學生在參加綜合測試的同時可以兼報專升本考試;過程考核不合格的職業院校學生如符合報名條件,也可報 名參加春季高考或專升本考試。
轉段綜合測試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測試由銜接的本科高校負責和具體實施。各試點本科高校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測試原則上安排在 2016年1月份,于2月20日前完成閱卷統分,3月底前將考生測試成績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申請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本技能免試學生的材料由所在的職業 院校匯總審查,報省教育廳職教處審核確認后,于2015年11月底前分別報送本科高校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作為準予免試的依據。
轉段錄取工作由試點的本科高校負責并組織實施。各高校轉段錄取工作方案應于2016年3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提醒 合格考生名單明年6月公布
轉段學生文化基礎知識合格標準由省教育廳在2016年6月公布,并同時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名單及考試成績通知本科高校。在 轉段錄取時,本科高校要嚴格在省下達的招生計劃內,對文化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本技能均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依據綜合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公示無 異議后于2016年6月底前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時間和辦法另文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