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來,空氣質量問題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不久前,《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近日,省政府法制辦根據收到的意見和建議對上述草案進行了逐條修改與完善。11月30日,省政府法制辦將修改后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曬”了出來,再次開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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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質”改善不到位,政府“一把手”將被約談
山東擬規定,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省和設區的市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而且,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此外,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者重大社會影響的環境違法案件,或者大氣環境問題突出的地區,省和設區的市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對所在地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掛牌督辦。而且,掛牌督辦情況也應當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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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間聯防聯控,省際也將“抱團治霾”
11月22日上午,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會議召開。會上,濟南、淄博、泰安、萊蕪、德州、聊城、濱州7市聯合簽署了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議書,該協議自簽訂之日正式開始施行。這也意味著,省會城市群7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就此正式啟動。“不僅抱團發展,還要抱團治污、治霾”的理念,已經成為這7座兄弟城市間的共識。
未來,省份和省份之間也有望抱團治霾。山東擬規定,省政府應加強與周邊省市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推動節能減排、產業準入、落后產能淘汰、環境監測和污染治理的協調協作,定期研究解決大氣污染防治重大事項,建立大氣污染預警聯動應急響應機制,促進省際大氣污染聯合防治。焦點發生重污染天氣,有的是應急措施可用
山東擬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向社會公布并向上一級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省、設區的市政府依據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確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適時發出預警。
在應急措施方面,山東擬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可以根據應急需要采取下列應急措施:責令有關排污單位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停止或限制易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禁止露天燒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停止組織露天舉辦的群體性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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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錯峰上下班
在機動車污染防治方面,山東擬規定,城市政府應當優化城市功能和路網布局,推廣智能交通管理,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實施錯峰上下班等具體措施。如果上述條例草案順利獲得通過,該條款也得以保留,那么就意味著各市未來在實施錯峰上下班舉措時也更加有法可依。
在揚塵治理方面,山東擬規定,城市建成區規劃建筑總面積五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當采取全封閉施工,在主要揚塵產生點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城市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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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樓擬禁新建產生油煙的餐飲項目
山東擬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等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經營項目。
在治理露天燒烤污染方面,山東擬規定,城市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或者為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提供場地。在其他區域內進行燒烤的,應當使用無煙燒烤爐具。
不僅如此,山東還擬規定,設區的市和縣(市、區)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當地特點,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