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在北京、吉林、江蘇、廣東、內蒙古等13地開展為期兩年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根據試點方案規定,經過訴前程序,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沒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者行政機關拒不糾正違法或不履行法定職責,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的,檢察機關可以分別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訴訟。
據統計,目前已提起的5件公益訴訟均在環保領域,其中3件是行政公益訴訟。其中,2015年12月16日,山東省慶云縣檢察院因縣環保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向慶云縣法院提起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2015年12月22日,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對兩村民污染環境案提起全國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