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反家暴法實施]

  打孩子將被撤銷監護資格

  我國首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實上,據全國婦聯調查,婦女、老人、小孩、殘疾人等都是我國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盡管毆打等身體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罵、恐嚇等精神暴力的嚴重性也越來越凸顯。

  反家暴法明確,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委會、村委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這意味著我國對失職監護人資格的撤銷將“動真格”。為了防止失職監護人故意“甩包袱”,反家暴法特別指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撫養、扶養費用。

  長久以來,打孩子是中國許多家庭的“陋習”,有兒童甚至在父母所謂“以愛之名”的拳打腳踢下喪命。反家暴法的正式實施,也就意味著,中國長久以來“棍棒教子”的傳統陋習有了法律的制約。

  “反家庭暴力法建言聯盟暨反家暴維權聯盟”創始人、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亮表示,“法律的實施關鍵還是看執行?!庇捎诜醇冶┓ㄔ谖覈堑谝淮卧O立,在現實中的實施情況還需進一步觀察。另外,涉及家暴的問題往往涉及很多細節,這都需要多部門溝通合作,才能盡最大可能保護家暴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