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衛東丁衛東

  他不滿6歲就隨父母逃荒,19歲成為村里第一個大學生,31歲任鄉長,35歲任副縣長,42歲任區長,49歲淪為階下囚。面對過山車般的人生經歷,2015年10月13日,站在被告席上的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原區長丁衛東痛哭流涕地說:“我不敢面對由一名區長瞬間成為階下囚的事實,我失去了自由,毀掉了自己的前程,好像是一場夢,至今未醒。”據悉,該案沒有當庭判決,將擇期宣判。

  曾經的寒門勵志“榜樣”

  丁衛東出生在東營市東營區,祖祖輩輩是農民,小時候家境貧寒。用丁衛東自己的話說,他5歲就“上坡里拾草拉大耙”。6歲那年,丁衛東跟父母逃過荒、要過飯,穿過百家衣,嘗過百家飯。

  俗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10歲時,丁衛東靠撿拾破爛賣的錢買書本上了學。童年的艱辛歲月塑造了他吃苦受累、好學好勝的性格。從小學一直到研究生,丁衛東一直是班干部,學習成績名列前茅,獲得的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等獎狀貼滿了家中的土墻。他是父母心中懂事的好孩子、老師眼中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同學們學習的好榜樣。他是全村第一個大學生,是全村人的驕傲。

  1990年7月從山東農業大學畢業后,丁衛東被分配到廣饒縣林業局,很快被調到縣農委,從此走上了仕途。在之后的25年時間里,丁衛東經歷了8個單位,“三年一進步,兩年一提升”,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他31歲當上了鄉長,33歲成為鄉鎮黨委書記,35歲被提升為廣饒縣副縣長。他還獲得過國家、省、市多種榮譽稱號,曾是東營市委委員,區、市、省三級人大代表。

  丁衛東“鯉魚躍龍門”般的成長經歷,一度成為當地無數貧寒青少年的“榜樣”。

   任性用權的“迷途羔羊”

  隨著不斷升遷,丁衛東手里的“權力包”越來越有分量,在一次次權錢交易、利益輸送中,他走上任性用權的迷途,且漸行漸遠。檢察機關指控,丁衛東涉嫌受賄,行賄人為7個單位和個人,收受賄賂共計176.8萬余元。筆者梳理發現,丁衛東近九成的受賄金額來自同一家民營企業。

  從2009年至2013年,丁衛東利用擔任東營經濟開發區副主任、東營區區長等職務便利,為這家企業在企業供電、土地出讓、資金扶持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6.8萬余元。在這家公司的行賄款項中,一處房產成為案件焦點。辯護律師和丁衛東辯稱,這套房子早在2008年就按照開盤價口頭協議購買了,79萬元的價格沒有比當時的市場價低多少,并且裝修費用在2014年還給了這家企業負責人。但事實上,丁衛東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了那套房子,且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對該企業予以傾斜照顧。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夕,該企業集團負責人在東營經濟開發區的企業供電受限,生產受到影響,遂向丁衛東求助。時任東營經濟開發區副主任的丁衛東親自出馬協調,很快解決了該企業用電問題。2010年擔任東營區區長后,丁衛東又為該企業集團旗下的兩家企業先后審批了2000余萬元扶持獎勵資金。

  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出臺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2013年1月,又到了一年春節走訪慰問的時候。一天,那家企業負責人找到丁衛東,問道:“年終走訪慰問活動是否已經開始了?”“沒有呢。現在形勢這么緊,也沒有錢走訪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該企業負責人說:“該走訪的還是要走訪,沒有錢就從我那里拿吧。”丁衛東沒有推辭。很快,2013年1月15日和16日,丁衛東接連兩天從這位負責人那里分別拿走了50萬元和40萬元。其實,走訪慰問只是一個收受賄賂的幌子,拿到錢后,丁衛東便借給了一個做生意的親戚。案發前一周,已經覺察到不對勁的丁衛東讓親戚把這些錢還給了企業。為掩人耳目,他還指示親戚多給了10萬元作為“借用”那筆錢的利息。

  “丁衛東身為正處級領導干部,東營區政府‘一把手’,無視國家法律,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特別是在中央加大反腐敗力度之際仍頂風作案,而且在自己對此具有明確認知的情況下,心存僥幸,不收手,不收斂,走到今天接受審判,實屬咎由自取。”承辦該案的萊蕪市檢察院公訴部門檢察官孟凡玲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