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中,對土地使用權到期作出了較寬泛的規定。日前,溫州部分商品房遭遇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引發熱議。
昨日,新京報記者回訪青島兩處土地使用期“撞限”小區,發現目前小區尚未解決土地使用權的難題,但并不妨礙小區的出售和租住。對此,青島市黃島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還沒有相關政策處理這一問題,未有相關細則。 記者梳理回訪多地發現,包括廣東深圳、新疆克拉瑪依等多地已推出相應土地使用權收費政策。
山東青島開發區阿里山小區的居民生活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