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作:突出十大重點工作
1、按程序依法公布國務院批復的《總體規劃》成果。廣泛地宣傳解讀《總體規劃》,做到家喻戶曉,增強全社會的城市規劃意識,充分認識《總體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建立科學完善的城鄉規劃規劃成果體系。以《總體規劃》為指導,啟動編制中心城區分區規劃,積極推進次中心城市總體規劃、小城鎮以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編制(修編),進一步完善專業、專項規劃,加強中心城區的城市設計,健全完善我市城鄉規劃成果體系。至2017年底實現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為建設與管理提供法定依據。有序推進“多規合一”,促進各項規劃的銜接、整合,實現“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
3、推進實施國際化城市戰略,確立《青島市國際城市戰略指標體系》,細化實施路徑和近期重點工作;落實“標準+”行動計劃,制定與國際接軌的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標準體系,形成符合青島實際、具有國際水平的“青島標準”;推進城市對標、達標建設,提升城市國際化能級,建設面向東北亞、具有影響力的現代化、國際化城市。
4、提高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統籌區域發展、統籌城鄉發展、統籌經濟與社會發展,構建完善1個中心城市、10個次中心城市、35個小城鎮的市域城鎮體系;扶持培育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重點鎮,推進特色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全力支持平度市國家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市(區)兩級規劃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小城鎮和基層社區規劃建設的指導,各區(市)要深入落實《青島市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實施方案》,統籌空間、規模、產業三大結構,促進信息化、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互動、協調,縮小城鄉差距,補齊短板,切實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