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增強中心城區輻射帶動作用。參與、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增強中心城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做優做美東岸城區、做高做新北岸城區、做大做強西岸城區,構建“三城聯動、組團布局”的海灣集合型中心城市;統籌舊城更新與新區開發,引導新區產城融合發展,深化實施“海洋+”、“互聯網+”計劃,實現以創新促轉型、以轉型促發展,不斷增強中心城區綜合競爭力,打造國家東部沿海重要的創新中心、國內重要的區域性服務中心和國際先進的海洋發展中心。

  6、聚力發展西海岸國家新區、中國藍谷核心區、膠東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合理控制新區規模,完善新區公共服務配套和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產城一體、職住平衡,進一步發揮新區海洋經濟、臨空經濟及科技創新引擎和模式示范引領作用。

  7、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保護好膠州灣、大沽河生態中軸、城市水源地、城市生態間隔帶、山林水系、生態濕地等特殊生態功能區;開展海岸線的生態修復和環境整治工作;優化城市綠地布局,構建綠道系統,保證城市居民就近享受公園綠地;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 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落實《總體規劃》提出的各類環境保護目標。

  8、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綜合防災體系建設。建立軌道交通、常規公交、出租車、旅游公交、海上公交、公共自行車為一體的公共交通體系。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內全覆蓋,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40%以上;完善中心城區快速路和主干路系統,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網密度,加快建設公共停車場,規劃期內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預留充足的各類市政設施建設用地和廊道,增強基礎設施支撐和保障能力;穩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綜合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健全城市綜合防災減災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