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讓案犯對死亡無畏
吉斯在得知一審被判處死刑后,毫不猶豫地選擇上訴。他的精神支柱就是:別人沒死,我也不應該死。這種信念是他生的希望所在。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他其實也很關心自己的命運和前途。他對上訴二審有希望改判抱有很大的希望,所以他很關心辦案人究竟問了他些什么。所以當翻譯(把問題)翻譯給他的時候,他就眼睛瞪得大大的很專注地盯著翻譯的嘴,他也很迫切地想把他的想法表達出來。從表象看,在吉斯等人的眼中,智障殘疾人從他們決定買他來的那一天,就是被弄死換錢的,他們對他沒有尊重,更沒有憐憫。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吳娜:在他們眼里,被害人更像是一個賺錢的工具,他們只要順利地把被害人帶到礦上,并且以偽裝成礦難的方式死亡,他們就能拿到賠償金。所以我覺得在他們眼里,被害人更多的是像他們牟利的獲取錢財的一個工具,并沒有把他當成人來看待。
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在進一步的審訊中,吳娜了解到,吉斯在聽到這個消息伊始,是沒有同意入伙的。其他人安慰他:等我們拿到賠償金,我們共同拿出一部分錢為他做一場法事。聽了這些話,吉斯才點頭同意。很難說,是不是對死亡的敬畏超越了對智障殘疾人生命的尊重。但至少,在那一刻的猶豫中,吉斯曾經可以為自己選擇另一種更為漫長的未來。
在審訊中,吳娜還了解到,他們曾當著被害人的面商議如何行兇才更為妥帖,如同談論一個待解的難題。在開往山東的列車上、在金礦的宿舍里,他們與智障殘疾人同吃同住,兄弟相稱,甚至共用一個飯碗吃飯。那么,在殺死他的那一刻,他們真的對他沒有一絲感情嗎?
吳娜想起了另一起類似案件中已被判處死刑的上訴人阿克哥布。被他殺死的被害人與他同吃同住幾年的時間,儼然與他成了家人。準備行兇時,直到同伙催,才舉起了罪惡的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