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7月28日出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之后,交通運輸部昨天又公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今后網約車不能在機場、火車站等地攬客。

  8月1日,濟南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在網站頭條發布《交通運輸部部署貫徹落實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兩個文件 各城市結合實際3個月內制定實施細則》,這預示著濟南或將在十月底前出臺本市的實施細則。

  交通運輸部:網約車不能進場站攬客 需提供發票

  據《早安山東》報道,交通運輸部的意見稿提出,網約車的駕駛員,應該在允許停車地點等候訂單,不應巡游攬客,不應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巡游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攬客。到達目的地后,駕駛員應主動向乘客提供相應本地出租汽車發票。

  國家發改委城市交通所主任程世東稱,“不要一個地方有兩種不同的規則,一個是網絡預約,一個是排隊的,兩個規則并存的話會帶來秩序上的混亂,都去網約車的話,需要的場地就非常大,對排隊的出租車司機來講是不公平的,對排隊的乘客來講也是不公平的。”

  意見稿規定,網約車經營者,要實時采集駕駛員人像等數據,與駕駛員上傳資料對比,確保線上注冊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通過車載終端等手段,對車輛運行和服務過程進行實時監控,確保線上注冊車輛與線下提供服務車輛一致。

  意見稿還強調,對于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網約車經營者應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駕駛員轉移運輸服務風險。交通運輸部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抓緊對現有地方性出租汽車法規規章進行梳理,同步制定相關配套實施政策文件,三個月內完成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

  濟南市交通運輸局:3個月內出臺地方細則

  濟南市交通局相關工作人員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濟南目前正處于學習、貫徹階段,在價格方面,還無法給出確定的解答。但有一點可以確定,在11月1日暫行辦法實施之前,在濟南開網約車仍屬于違法行為。

  7月28日,針對交通運輸部頒布的網約車“新政”,濟南市客管中心第一時間向“的哥”發布了一條被媒體稱作“安撫短信”的聲明,聲明除了要求駕駛員“勿慮!勿信傳謠!”外,還表示,將于10月底出臺的網約車細則,受關注的數量、細則、價格等,都將出臺本地標準。

  “各位駕駛員師傅:勿慮!勿信傳謠!本市網約車數量規模由本市政府決定!新政實施后,無證經營除對司機處罰五千至三萬元以外,還要對其平臺處罰一萬到三萬元!是更加嚴厲的制裁!而且網約車運價水平也由本市政府決定!客管中心發布。由控制中心發自7月28日23時33分13秒。”

  針對質疑,濟南交通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短信內容其實跟國務院公布的指導意見和暫行辦法相應條款并不沖突,都是條例里面規定的東西。不管是網約車數量、規模還是定價,這都需要政府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