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按照中央紀委部署,山東省于近期集中開展了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未受黨紀政紀處分問題清理工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068人,其中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以上黨紀政紀重處分2497人,包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106人。
針對問題專題部署。山東省高度重視涉嫌違法犯罪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未受黨紀政紀處分問題清理工作,5月5日,省紀委召開公檢法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清理工作協調會,指出在案件移送過程中,有的隨意性大,有的辦理不及時,致使違法犯罪人員成為“獄中黨員”;5月16日,召開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法泉就做好清理和處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5月23日,召開常委會議,專題研究清理工作進展情況,要求加大清理、處理力度,確保黨紀政紀處分及時、妥善、到位。
全面細致摸清底數。該省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作用,組織協調審判、檢察、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整合資源,系統聯動,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大起底”。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組織全省系統進行拉網式排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身份信息梳理甄別,屬于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按程序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根據移送人員名單,對涉及人員紀律處分情況逐人篩查,已作出黨紀政紀處分的,進一步掌握處分落實情況;未作出黨紀政紀處分的,完善相關信息,逐人建立臺賬,逐級匯總上報。
反復核實逐案審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初步清理基礎上,督促協調公檢法機關盡快移送相關司法文書,對人員身份、黨組織關系、判決生效情況等進一步審核,做到一個數字對應一個人,一個人對應一套案卷,確保數字準、情況明。經省市縣三級、六輪反饋核實,全省共清理出已受刑事處理或行政處罰、未受黨紀政紀處分人員4504人,其中黨員4243人、國家工作人員1790人,涉及副廳級干部2人、縣處級15人、鄉科級203人、一般干部715人、其他人員3569人。
嚴格程序處分到位。在清理工作中,山東省嚴格履行處分程序,嚴格把握政策依據,確保依規依紀處分到位。對已被追究刑事責任、能夠根據司法機關生效判決作出處分人員,嚴格履行有關程序,及時向組織人事部門通報情況,按程序罷免“兩代表一委員”資格,避免片面追求進度、簡化工作程序。全省共清查此類人員2181人,已全部處分到位,給予黨紀政紀重處分2119人,其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38人。對已作出不予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決定或免予刑事處罰,或受到行政處罰的人員,重點核查違法事實中的違紀情節,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依規依紀妥善處理。全省共清查此類人員2323人,已處理2318人,其中重處分378人、輕處分1509人、組織處理140人、了結291人。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