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權交易,跟企業有何關系?
根據相關環保法規,污染物排放超標、超總量均屬違法。也就是說,企業排放污染物即使濃度達標,但超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仍屬于違法行為,要分別被處以罰款、限產限排、停產整治或停業關閉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通過法律手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嚴懲企業的超標排污行為,從而保護環境,保障公眾健康。
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后,要么,企業去交易市場花錢購買排污權;要么,企業就控制排污以節約投資成本,主動采用治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騰出富余排污權來用于自身發展或是拿來交易獲利。
在當前環境承載力越來越脆弱的情況下,為了保護我們的環境,保護我們的地球,我們必須持續有效地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排污權也在跟著不斷地減少,成為一種稀缺的不斷升值的企業資產。
排污權具有良好的金融屬性,可交易、抵押貸款或租賃。以前環境治理是外部成本,企業不愿意去做。現在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提高了治污的積極性,珍惜有限的排污權,減少了污染物排放。有了經濟利益的驅動,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就從政府的強制行為變為企業自覺的市場行為,從而真正達到保護環境、保護自然、保障公眾健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