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原因1:

  突發爆胎車輛失控

  經商河交警部門初步調查,這是一起單方事故,是肇事車撞擊道路中央護欄后,引發車輛損毀及駕乘人員死傷。

  由此,首先要考慮車輛事發前是否突發故障導致失控,進而與隔離護欄發生碰撞。據悉,如果車輛靠內側快車道行駛,左前輪突然爆胎,很可能發生撞擊左側護欄事故。事故后果與車速、駕駛人反應等因素有關。這起事故是否與車輛狀況有關,一方面要調查事故目擊者,也就是車上學員的筆錄,另一方面,更依賴于第三方對事故車輛狀況的鑒定,這個過程法定工作日是20天。

  可能原因2:

  緊急避險不當

  從初步調查情況看,這起車禍是單方自傷事故,并沒有與之接觸的相關車輛。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排除事發前可能有車輛誘發事故,但對方車輛并不與事故車接觸。濟南順河高架路明湖西路下橋匝道處,改造前曾經常發生事故。濟南高速交警支隊城市高架路大隊大隊長凌美煌分析,事故原因就是有車輛不熟悉道路,行駛到匝道口時突然變道,導致后方車輛來不及反應,便只能緊急剎車或變道,導致連環事故。

  商河這起慘烈的事故,是否存在這樣的情形?事發地段是路口,如果突然有行人或電動車穿行,教練采取緊急措施躲避,很可能會突然失控。這還有待于交警部門調查。

  可能原因3:

  教練分心駕駛

  濟南平均每天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00多起,其中95%以上的事故,肇事者存在交通違法行為。除了常見的酒駕、闖紅燈、超速等,最容易惹禍的便是分心駕駛。

  交警部門接到報警時間是上午11點12分,這個時間飲酒開車的可能性極小。事發道路是省道路口位置,不設紅綠燈,按照交通法要求,機動車通過不設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事發前教練是否做到減速慢行,需要交警調查。

  而且,每個駕校的要求都不一樣,教練的素質參差不齊,也可能因不規范的教學行為引發事故。如果以上因素都排除,駕駛人如果事發前存在分心駕駛行為,也極易引發慘烈事故。具體包括開車打手機、抽煙、扭頭與車上乘客交談等,分心駕駛是誘發車禍的最常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