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功能配置。高標準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具有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商貿信息、文化展示、旅游信息咨詢、產品交易和信息管理等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積極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公共WIFI和數字化管理全覆蓋。
(五)創新運營方式。發揮政府服務職能,積極做好規劃編制設計、基礎設施配套、資源要素保障、文化內涵挖掘傳承、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企業為主推進項目建設;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為入駐企業提供電子商務、軟件研發、產品推廣、技術孵化、市場融資等服務,將特色小鎮打造為新型眾創平臺。
四、創建程序
(一)自愿申報。特色小鎮申報每年組織1次,按照創建內容,凡具備創建條件的均可申報。凡列入新生小城市和重點示范鎮的不再列為特色小鎮。設區市政府向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書面申報材料(包括創建方案,特色小鎮的建設范圍、產業定位、投資主體、投資規模、建設計劃、營商環境改善措施,并附概念性規劃)。
(二)審核公布。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申報材料送省有關部門初審,并在初審基礎上組織聯審,根據聯審結果提出建議名單分批報省政府審定后公布。
(三)年度評估。對列入創建名單的小鎮,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年度評估,達到發展目標要求的兌現扶持政策。
(四)驗收命名。對經過創建,達到創建內容標準要求,通過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價驗收的,省政府命名為山東省特色小鎮。
五、政策措施
(一)用地支持。各地要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將特色小鎮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內。特色小鎮建設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低丘緩坡、灘涂資源和存量建設用地,對如期完成年度規劃目標任務的,省里按實際使用指標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對連續2年內未達到規劃目標任務的,加倍倒扣省獎勵的用地指標。各地在分配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時要積極支持特色小鎮創建。
(二)財政支持。從2016年起,省級統籌城鎮化建設等資金,積極支持特色小鎮創建,用于其規劃設計、設施配套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鼓勵省級城鎮化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加大對特色小鎮創建的投入力度,支持其特色產業、人才項目建設等。各地也要出臺有針對性的財政支持政策,籌集相應資金予以扶持。
(三)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特色小鎮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融資方式,探索產業基金、股權眾籌、PPP等融資路徑,加大引入社會資本的力度,用于特色小鎮公共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以及創新孵化平臺等項目的建設。
(四)人才支持。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落實扶持創新創業政策,吸引、支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科技人員創業者、留學歸國人員,積極投入特色小鎮創建,運用現代新技術,開發新產品,加快特色產業轉型發展、領先發展。
六、組織領導
(一)建立協調機制。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特色小鎮創建的統籌、協調工作,及時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加大推進力度。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研究制定有利于特色小鎮創建的配套措施,在資金、土地、人才、技術、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傾斜,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協調互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