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判處緩刑期間,一名司機居然套用別的車牌無證駕駛上路。交警查他時他先后兩次逃跑,不過都被抓住。

9月7日早8點多,濟濼路與清河北路路口,在此執(zhí)勤的天橋交警大隊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一輛車牌號為魯H4T012的皮卡車,涉嫌套用其他車輛號牌,被電子警察自動識別報警,該車沿著濟濼路由北往南行駛,民警需立即攔截該車。不料,當民警示意該車司機靠邊停車,并出示證件時,皮卡車司機居然猛踩油門加速逃跑。
隨即,民警將這一情況通過對講機通報前方路口執(zhí)勤民警。前方路口利用其它車輛將皮卡車前方逃跑道路封堵后,成功將車輛攔停,并控制住該車司機。通過檢查車輛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核載5人,實際乘坐7人,超員20%以上。此外,民警還在車上發(fā)現(xiàn)了2副不同的號牌(魯H798F7、魯HUQ577),經(jīng)過查詢,該車目前懸掛的魯H4T012是一輛福特轎車的號牌,該車原號牌為魯HUQ577,魯H798F7則是一輛吉利轎車的號牌。由于該車司機張某存在套牌行為,民警將該車司機帶回交警隊落實身份。
在落實司機身份的時候民警發(fā)現(xiàn),張某曾在2013年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司機孔某搶救無效后死亡,張某也因此被法院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緩期三年執(zhí)行,駕駛證被吊銷,目前正處于服刑期。張某看著自己的身份一點點被落實,心里著急,居然趁著指認違法車輛時再次逃跑,不過很快被民警制服。
由于張某無證駕駛且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并且車輛超員20%以上不足50%,民警依法給予其罰款3100元,可以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生活日報記者 吳永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