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焦點四:學校和企業是否有利益往來?
參加實訓的是該校信息工程學院三個專業的學生,有學生認為自己所學的專業,同企業流水線的工作并沒有關聯。還有學生告訴記者,自己已經交了8000多元學費,卻要去外地打工,很不合理。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還有學生質疑學校或從中抽成。
“交學費再去實習,是每個學校的慣例,即便是在外實習,也應當交學費。”蔣校長告訴記者,仁寶資訊工業(昆山)有限公司是一家電子公司,負責給聯想、惠普、戴爾等企業進行組裝、檢測、維修工作,實習學生的專業是對口的。“通過流水線工作,學生能夠學到計算機的組裝知識,之后再一步步提高。”他告訴記者,在實訓之前,對仁寶公司進行過詳細的考察。當被問及是否向上級主管教育部門申報過,校方表示之前沒有申報,存在這方面的疏忽,現在已經向主管部門彌補。
對于學校同這家企業之間是否存在利益往來的問題,蔣校長稱,絕對不會存在。
他說,一來是國家的政策約束,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其中第十九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二來是學校的自我監督。三是學生的監督,工資是公開透明的,退一步講,就算實行秘密工資制,私下里學生進行比較,如果存在問題,工資不一樣一定會發現。
(生活日報記者 杜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