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警方辦詐騙案屢拒律師會見罪嫌 檢方要求糾正

中新網9月21日電 21日,濟南市檢察院官方微博通報:近日媒體報道濟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跨省偵查一起涉嫌合同詐騙案中,多次拒絕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并存在違規取保候審等情況。
通報稱,濟南市人民檢察院針對媒體報道和律師寄送的申訴材料反映的問題,依法展開調查。經調查后認為,公安機關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偵查期間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為由,不允許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在保證人沒有實際到場的情況下,為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違反了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9月20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公安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
目前,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