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又一名“投資公司”老板獲刑!85后安徽巢湖籍男子汪剛伙同他人特意在成都注冊了一家婚慶公司,后又在濟南成立了“投資公司”,假冒向婚慶公司投資的名義,以高利息為誘餌,僅月余,就騙取34名市民信任,非法吸收了128萬多元存款。
以“月息1.5%”吸引老年人
2014年10月,家住安徽合肥的汪剛等人在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附近一處顯眼的位置,注冊山東京木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木公司”)。
同年11月至12月,京木公司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情況下,通過發放傳單的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為四川省因為愛情婚慶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因為愛情公司”)的經營活動吸收資金,并承諾在一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投資期限內,投資人可以獲取1.5%左右的月收益。
京木公司通過發宣傳單、宣傳袋來對外宣傳,吸收存款的范圍無限制,目標一般都是老年人。公司主要由汪剛培訓員工,講銷售技巧,如何跟客戶談,怎樣取得客戶信任,極力拉攏客戶投資。
市民馬奇通過在大街上接收傳單等方式了解到京木公司,在公司工作人員的極力勸說下,來到公司內,得知是投資到四川的一家婚慶公司,月收益1.5%左右,通過現金或POS機刷卡等方式在京木公司內將投資款交給財務室,領取當月利息。
市民奔高息而來
據了解,公司具體理財方式是先由業務人員將客戶帶進店內,客戶準備投資時簽合同,把錢交給出納,出納將法人私章蓋到合同上,將第一個月的利息當場給投資者,存款合同周期為3個月、6個月、一年,月利率為1.5%,客戶利息是用客戶的投資款支付。
京木公司的不同之處在于,其所投資的婚慶公司,并非虛構的項目,而是由汪剛的合伙人張明特意在四川成都注冊成立的,以此掩人耳目,騙取投資者的信任。據了解,2014年2月份,張明在四川成都市金牛區附近,租下寫字樓的兩間房間,開設了一家婚慶公司。但事后,據房東稱,張某在支付部分租金后,再未付過租金。
雖然,婚慶公司未再付租金,也不知是否開展了具體業務,但在2014年11月,京木公司一經成立,這家婚慶公司就成了其所謂的“投資項目”。
“公司對吸收存款的范圍沒有限制,除了吸收存款也沒有其他經營項目。”事后,公司行政經理代冰稱。奔著高息而來的市民,所不知道的是,他們投到京木公司的錢,只不過是從汪剛等人的左口袋,轉手放進了右口袋。
僅月余就有34人被騙
據了解,短短一個月時間內,汪剛等人就向34名市民非法吸收資金128萬多元,至案發時,尚有125萬多元沒有歸還。雖然身為公司法人,并負責主要業務,但令人奇怪的是,相關證據表明,涉案金額中的100多萬元進入了一名叫楊天的銀行卡內,未被追回。
同年12月19日,汪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案發后,汪剛辯稱,其在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但經法院審查,汪剛等人成立京木公司后,其在明知京木公司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京木公司的名義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并積極實施了培訓員工、參與管理等行為,對犯罪結果的最終發生產生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不符合從犯的認定標準。
市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汪剛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有關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擾亂金融秩序,公訴機關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成立。其在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市中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汪剛犯非法吸收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罰金3萬元,并被責令按照被吸款人的實際損失,退賠違法所得。(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生活日報記者 范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