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4小時5月8日訊 日前,濱州一教練車搭載學員發生交通事故致兩死兩傷,濱城區交警大隊經調查鑒定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經調查,駕駛員潘某無教練員資質,事故發生時系毒駕,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2017年4月27日13時45分,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大偉駕校教練車“魯M3099學”小型汽車,由駕駛員潘某駕駛,在沿濱州市濱城區玉龍湖路由西向東行至五里村附近時,因車速過快,撞上路沿石,導致兩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的嚴重事故。

  日前,經濱城區交警大隊調查鑒定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大眾網記者從濱城交警大隊了解到,駕駛教練車的潘某無任何教練員資質,而且事故發生后尿檢呈陽性,經詢問事發前其曾吸食毒品,目前已被拘留。

  濱城區交警大隊認為,潘某吸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超速行駛,未確保安全的違法行為直接導致本起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確定:潘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大眾網-山東24小時客戶端 記者 王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