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戶居民限養1只犬、需登記并繳400元服務費、違者最高罰2000元……近日,青島發布《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簡稱《條例》),作為規范養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規,6月8日正式實施。


《條例》規定,居民每戶限養一只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辦理犬只免疫登記的,不受此數量限制。
取得犬只后,應到養犬登記服務場所辦理信息登記,領取犬牌,按照每只4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養犬管理服務費。
符合條件的犬只應當注射狂犬病疫苗,實行免疫登記卡和電子標識管理。
此外,專家確定了烈性犬名錄,居民不得飼養名錄中規定的藏獒等40種烈性犬。
早在去年4月,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就表決通過了《條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獨居住所的居民,可以養犬,且每戶限養一只。養犬應當交納管理服務費,不得飼養烈性犬等,違規將會受到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犬只。但未明確規定收費標準、禁養的犬只具體種類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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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禁養令”9天即取消
青島并非我國首次推行“獨狗”政策的城市。
早在2009年,成都就出臺相關管理條例,規定限養區域每戶只能養一只,并辦理《登記證》,禁養烈性犬大型犬。此外,犬只傷人、犬只擾民、不及時清理糞便,均有相應的罰款措施。
哈爾濱、珠海、常州、南昌等地均出臺了類似政策。其中,哈爾濱規定“身高超過50厘米,體長超過70厘米,都屬于禁養范圍”,被質疑對禁養犬種“一刀切”;常州“最嚴限狗令”引發熱議后,改“強制限養”為“提倡限養”。
江門則因“犬類禁養令”,引發廣泛爭議。
2011年,江門下發通知,提出“江門市城區為犬類禁養區,所有公共場所和道路一律禁止犬類進入”,自8月26日開始,市犬類管理聯合執法人員將對在禁養區內的公共場所違規飼養的犬只,予以統一收繳、捕殺。因引起廣泛爭議,該“禁養令”實施9天后被取消。
對話
“政策將預留過渡期”
養了兩只甚至多只的怎么辦?家有禁養的烈性犬如何處理?400元管理費都包括哪些?對此,青島市公安局新聞科相關人員回復新京報記者稱,部分不符合新規但已辦理免疫證件的犬類可以繼續飼養,將預留過渡期。
此前登記過的可繼續養
新京報:為什么會出臺養犬條例?
青島市公安局:養狗的市民越來越多,也產生了一些犬類擾民甚至傷人事件。此前青島的養犬管理條例不夠全面,特別是處罰措施不明確,通過新的管理辦法把漏洞堵上。
新京報:有市民質疑“獨狗”規定涉嫌一刀切。
青島市公安局:沒有一刀切,以前辦過防疫免疫登記的,還可以繼續養。但8日后,沒辦理相關登記的就不能再多養了。至于每戶一只的規定,是吸取別的城市管理辦法,并進行多次討論。
新京報:《條例》細則是否安排有過渡期?
青島市公安局:不是說8日就把口袋扎住了,而是8日起,養犬者要申請犬牌,領取免疫電子標識。我們選出24家寵物醫院作為養犬登記服務站,派駐民警和輔警開展登記相關工作。
全市犬只登記時間就很長,到我們上街捕無主犬、流浪犬等還有很長時間,會根據具體登記情況確定時間,到時會提前通告。
新京報:沒辦理免疫證明又多養了的狗怎么辦?
青島市公安局:規定限于市內三區和嶗山區建成區,市民可以把狗送到別的地方養,或送到市犬只收養中心。包括一些禁養的烈性犬也是這樣的。
導盲犬等免收管理費
新京報:導盲犬等是否在限養或禁養范圍?
青島市公安局:所有犬只都需要登記上牌。但有些條例已把特殊犬種排除在外了,比如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醫療教育機構辦學及公交車等其他犬只禁入的公共場所,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攜帶輔助犬是可以進入的。對軍(警)用犬只、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的輔助犬,以及科研實驗用犬等特種(用)犬飼養的單位和個人,是免征養犬管理費的。
新京報:每只400元的管理服務費標準如何制定?
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物價局和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規定,養犬管理服務費主要用于養犬信息登記等行政管理工作及犬只捕捉、犬只收留等相關服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集中上繳市級財政,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新京報:為什么有犬牌還要上電子標識?
青島市公安局:因為犬牌只有一個編號,信息太單一。而電子標識就像一張“身份證”,狗的年齡、毛色、品種及養犬人的身份、聯系電話等都有,更方便統一管理。
新京報:上電子標識是否會對狗造成不良影響?
青島市畜牧局:電子標識是一種只有幾毫米的芯片,通過注射器植入在狗的脖頸皮下處,芯片植入后是不會動的,不影響它的活動。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