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槐蔭交警通報了一起兩車輕微剮蹭后未及時撤離現場,后造成嚴重次生事故的典型案例。

  事發經過 輕微剮蹭8分鐘未撤離,釀嚴重次生事故

  6月30日晚8點25分,經十西路宋莊立交橋東首路口西側,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飛度轎車向右側變道時,跟一輛同向行駛的吉利轎車剮蹭。飛度右前側和吉利左后側輕微受損,總車損在千元左右。

  該段經十西路單向四車道,兩輛事故車停在路上,占用了中間兩排車道。事故發生后,兩輛車亮起雙閃。雙方駕乘人員共計7人,走到車頭處開始協商賠償。

  當晚8點33分52秒,一輛大巴車由東向西快速駛過路口,沒有減速跡象。最終,兩輛小轎車被撞飛出十多米遠,尾部受損嚴重。

  “在車頭協商時,有人看到了大巴車,連忙讓大家撤離。但大巴車太快,7人中有4人不同程度受傷。”槐蔭交警大隊西郊中隊民警董相勇說,從兩車輕微剮蹭到引起次生事故,間隔大約為8分鐘。

  責任認定 轎車未放警示標志,大巴車未注意觀察

  “大巴車車頭變形,兩輛小轎車尾部嚴重受損。小轎車上4人不同程度受傷,飛度司機腿部骨折,吉利司機做了開顱手術?!倍嘤抡f,第一起剮蹭事故中,兩車的車損僅為1000元左右;引發次生事故后,總車損達到約8萬元。4名傷者總醫療費達到數十萬元,“雖說傷者都沒有生命危險,但這起事故的發生太不應該了!”

  “事故中各方都有責任,具體認定還需要等鑒定報告?!倍嘤峦嘎?,通過事故現場勘查,轎車司機在發生事故后并未在來車方向50米至100米的距離放置警示標志。次生事故后,地上沒發現大巴車的剎車痕跡,說明大巴車司機也沒注意觀察路況。

  以案說法 輕微事故后取證撤離越快越好

  槐蔭交警大隊肇事處理中隊長張風禮說,如果小轎車司機能走快處程序,或大巴車司機注意觀察,這起次生交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據悉,目前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程序已適用于全省范圍。按程序,輕微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都不出現場。雙方車輛駕駛人互留姓名、電話后,互相查看證件,并對事故現場從前、后、左、右拍照取證,然后迅速撤離。之后,雙方約定時間到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中心理賠,民警會就相關證據定責,出具簡易程序事故責任認定書。

  張風禮說,在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中,仍有部分駕駛員對相關流程不熟悉,不敢走快處快賠,“其實只要有事故現場4個方位的照片,交警完全可以公平公正認定責任,車主完全不用有思想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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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濟南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已9年

  2008年5月11日,濟南市公安局、金融辦推出《濟南市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在全省率先嘗試輕微事故快處快賠程序,在道路上發生的單車車損2000元以下的輕微事故,基本事實清楚,責任沒有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當時由于配套政策沒有跟上,快處率并不高。

  2014年4月1日,推出《快速處理實施辦法》,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機動車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單車車物損失約在5000元以下)且車輛可以移動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規定時間和區域內應該走快處快賠程序。此時,濟南輕微事故快處率已達到99%以上。

  2015年10月1日,將時空范圍進一步擴展。

  2017年7月6日,推出《濟南市輕微人身損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事故造成輕微受傷的,賠償限額2000元(含)以內的(包含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賠償費用)走快處程序,統一由“工作室”人員及時進行現場查勘和調解處理;超過2000元且不足5000元(含)根據事故雙方當事人意愿,也可由“工作室”與相應保險公司協商處理。

  來源:濟南時報